【智慧法院平台】产品笔记(1)

目前就职于一家小型智慧政务公司,负责的其中一个产品是以“破产”为主题的综合管理平台。最近陷入了堵点之中,从需求本身而言,“智破”是一个刚需、痛点但不高频的需求。对故事中第一出场的主角——企业而言,生有很多次,死却只有一次。风险预警的价值似乎非常高昂,却又给我带了一种讳疾忌医的直观感受。

一、谁关心企业的生死?

对于法院而言,法院是否真的看中企业的生死?或“死”的过程的顺畅程度对于辖区法院而言无非是一个半年的案子或是一个一年的案子,不是一朝一夕,就没有本质差别。智破,智能带来的迅速,又显得没那么重要了?

对于企业而言,难道真的要在外面的某个平台、某个网站获取到自己的企业或是关注的企业的生死吗?真的就有效吗?企查查、天眼查,如果真的能定位到这家公司的各类风险,该公司自己会不知道?合作伙伴会不知道?企业员工会不知道?

那么,针对企业的风险提醒到底是在提醒谁?

二、谁来买单?

毫无疑问,法院使用的办案系统是法院自己买单。破产案件管理系统中,法院与政府协同的事项是由法院主导,由法院买单也合情合理。那么办案过程中,管理人所需使用的资产管理、债权、债会管理的大大节省了管理人的工作量,但是,这个钱该法院出吗?

又是典型的用户和客户分离的场景,以前在描述这类场景的时候,我总喜欢使用妈妈给孩子花钱补课,但是法院和管理人之间的关系更类似于妈妈和成年的孩子的关系。

那么,这个钱该管理人花吗?

这个话题回到了我最开始接触这类场景的问题:“管理人到底赚不赚钱?”

法律规定:

  • (一)不超过一百万元(含本数,下同)的,在12%以下确定;
  • (二)超过一百万元至五百万元的部分,在10%以下确定;
  • (三)超过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的部分,在8%以下确定;
  • (四)超过一千万元至五千万元的部分,在6%以下确定:
  • (五)超过五千万元至一亿元的部分,在3%以下确定;
  • (六)超过一亿元至五亿元的部分,在1%以下确定;
  • (七)超过五亿元的部分,在0.5%以下确定。

好像很赚钱?我们忽略了一个问题,这是破产案件,往往被申请人是无产可破的。如果大概率不赚钱,又要使用高昂的软件费用,谁都懂开源节流,谁还会用这样一个软件呢?

三、谁把产品卖出去了?

竞品分析–通达海

下图是通达海的产品,按照定位、特点、功能进行的一个简单划分。先说句题外话,政府部门的产品总是喜欢起一些“高大上”的名字,这个也是我特别想抨击的一个现象。现在接触到的产品总是有一些两极分化,比如,“内部最多跑一次”平台这种就很明确,而“无感知XX机器人”咱就不知道咋说啥了。

通达海的产品单纯从产品名称上可以打一个及格分,大概可以让圈外人知道这是个什么东西。我们将通达海的产品抽象着看,可以看出一些端倪,他的产品核心用户还是在法院这一侧。我们聚焦到破产案件管理或者执行案件的场景下。

我们会有很多用户在这个场景下活动,破产案件中的被申请人,协同办案的政府部门,接管案件的管理人,债权人,投资人,评估案件的专家等等,并没有完全出现在通达海的视野内。更多的是法官活动中的一个元素。

如债权人会议的参与者。并不是在说这种处理方法是否有问题。整个公司均站在法院的视角研发问题,也许是他成功的关键。

对于我们后入场的普通公司而言,我们也可以选择在某一个具体的场景下,让各类角色纷纷登上舞台。也许对于债权人来讲,一辈子碰上一个破产案件已是一件倒八辈子霉才遇上的烂事。只需要聚焦他所需要参加的活动即可。但是对于和法院、政府深度交互的管理人来讲,他不需要一个独立的用户端去以他的视角看待这个案件吗?

每家公司都有自己的战略布局,每个策略也都各有利弊。通达海给了我一些指引的方向,执行和破产本来也是一脉相承,破产难,执行也难。现在这个年代,功能好做,但是从谁的口袋里掏钱都不容易。继续思考吧。

产品经理,产品经理网站

本文作者 @薯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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