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电商:在线购买处方药

医药电商又叫医药电子商务,是指以医疗机构、医药公司、银行、医药生产商、医药信息服务提供商、第三方机构等以赢利为目的的市场经济主体,凭借计算机和网络技术(主要是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医药产品交换及提供相关服务的行为。

按照主体特征,医药电商可以分为“电商 医药”、“医药 电商”两大类,“医药 电商”即原本的医药工业企业和医药流通企业从线下向线上渠道拓展,“电商 医药”则是以互联网电商作为立足点切入医药领域。

一、医药电商行业发展

我国医药电商行业起步于1998年,上海第一医药开通全国第一家医药电商。2005年《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发布,非处方药线上销售正式放开,医药电商数量激增。

医药电商:在线购买处方药

2018-2022年我国医药电商行业市场规模由657.4亿元增长至2520亿元。预计2023年我国医药电商行业市场规模将达2852亿元。

二、医药电商模式

医药电商根据其业务模式可分为B2B(企业对企业)、B2C(企业对消费者)、O2O(线上到线下)和DTP(药企对患者)四大类。其中,B2B模式占据了超过90%的市场份额。

1. B2B模式

B2B医药电商即电商平台为医药终端企业或机构提供药品采购、配送等服务,其发展周期长、模式较为成熟,在医药电商销售规模中占比最大。

这种模式是医药企业之间的交易,通常涉及药品和医疗产品的批发。B2B模式可以分为自营式和平台式,自营式B2B由于拥有产品和价格优势,能够吸引更多的络端客户,成为企业的主流选择。

传统医药流通企业将B2B作为销售渠道的线上延伸和扩大,搭建或接入互联网B2B平台进行在线交易,依托药品种类、仓储物流、客户资源、资金等先发优势服务用户,形成了“医药 电商”的商业模式,主要包括九州通网、药易购、上药云健康等。

第三方医药电商B2B企业携带互联网基因切入医药领域,搭建B2B电商平台为供需双方提供药品相关的交易服务,市场化程度高,以价格、服务等优势吸引用户,形成了“电商 医药”的商业模式,主要包括药京采、药师帮、药帮忙等,多为轻资产的企业。

2. B2C模式

B2C是指医药企业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药品和提供相关服务,互联网医药电商平台通常会同时运营自营式B2C和平台式B2C。

平台模式行业集中度高,龙头竞争优势稳固,根据相关企业2021年报数据,按营收数据计,京东健康占数字零售药房市场份额的10%;阿里健康排名第二,市占率达到6.5%;叮当健康排名第三,市占率1%左右;其余83%市场份额主要为入驻平台的药店、药企等。

从竞争格局看,京东健康、阿里健康龙头优势稳固,市场目前较为分散,随着自营能力的增强,龙头企业的市场份额有较大可拓展空间。

3. O2O模式

O2O(Online To Offline)模式结合了线上下单和线下服务,消费者在线上购买药品后,可以在线下药店得到指导或直接配送上门的服务。

这种模式既有依托线下连锁店物流的平台模式,也有自建物流系统、布局线下药店的自营模式,有效解决了“最后一公里”的急药配送问题,实现了“即时达 普通送”的业务结合,并有助于医药零售市场的下沉与外延拓展,其发展周期较短。

O2O商业模式主要分为三类,一是自营平台企业,如叮当快药、快方送药、药给力等;二是本地生活平台企业,如美团、饿了么、顺丰等平台也加入到O2O医药市场争夺战中;三是新兴自媒体平台,抖音、快手等巨头加速布局,抢占医药O2O市场已经成为一种共识。

4. DTP模式

DTP(Direct to Patient)模式,中文简称为“直接面向病人”,是指患者在医院开取处方后,制药企业或药店根据处方以患者或家属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药上门,并且关心和追踪患者的用药进展,提供用药咨询等专业服务。DTP药房也被称为高值新特药直送平台。

DTC/DTP模式其实是对医生开具处方后的一种延伸营销,当患者明确知道自己应该长期服用哪些药品后,他们会自行决定购买的地点,而不需要在咨询医生的意见。

DTP药品:是指高值直送药品,是以价值较高的自费药品为主的多点配送,这种销售方式销售的药品多为大病用药,如肿瘤药、血液用药、精神用药等。

在市场政策环境向好和医疗科技高速发展的情况下,相关企业纷纷进入医药电商领域布局,寻求需求端、支付端、供应端的业务增长点。

B2B模式下竞争激烈,以药师帮、小药药、药京采为代表;B2C模式以京东健康和阿里健康等自营平台为主;O2O模式中自营式020以叮当快药为代表,平台式020以美团、饿了么为代表。其中阿里健康、美团和京东健康使用率排名靠前,均超30%。DTP模式以老百姓大药房、思派大药房为代表。

三、医药电商平台资质

医药电商行业在中国真正开始合理合法化的发展,要从2005年第一张医药B2C牌照正式颁发算起。截至2015年底CFDA共发放526张《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其中第二方批发交易类B2B证书(即B证)112家、第三方平台交易资格的企业(即国A证)26家、网上零售类B2C证书(即C证)388家,占比分别为21.3%、4.9%和73.8%,C证所占比例最大。

历经十余年医药电商在经过初期的快速增长后也出现过阶段增速放缓。

  • 企业资质证明:需要提供公司注册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以证明企业的合法性和经营资格。
  • 药品经营许可证: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证书,证明企业具备合法经营药品销售的资格。这是开展药品销售业务的基本条件。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这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证书,证明企业提供的药品信息是合法、真实、准确的。对于开展药品信息服务的电商平台,需要具备这一证书,以确保信息的合规性。
  • 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针对实际进行药品交易的平台,需要获得此证书,确保药品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果电商平台销售医疗器械类产品,还需要获得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税务登记证:证明企业已经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了税务登记。
  • 药品网络销售特别规定: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用药安全和线上线下一致性管理要求,对处方药网络销售实行实名制,并按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当区分展示,并在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直接公开展示包装、标签等信息。

同时,要求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

此外,医药电商还需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如《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确保业务的合规性和安全性。同时,企业也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风险控制机制,确保所销售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

四、医药电商平台介绍

近年来医药分离新政和试点工作不断,药方外流是一大趋势。未来处方药从传统医院销售渠道到零售销售渠道的分流预计将释放千亿级市场,给医药电商带来巨大机遇。随着“两票制”政策的实施,供应链扁平化进程加快,大型药品流通企业市场占有率迅速提升。大中型药品流通企业在医药物流拆零技术、冷链箱周转体系、物流全程可视化信息系统等方面持续优化升级,打造信息化智慧供应链。

医药电商B2B产业链上游包括药品制造商、医疗器械制造商等。随着互联网的应用普及,药品流通逐渐转移至线上的B2B平台,在支付、物流、技术等平台的支撑下,达到为流通行业提速增效的目的。

医药电商B2B企业大都凭借其规模效应把握上游品种优势与下游资源优势,从而贯穿产业链上中下游各个环节,实现全产业链的深度布局。

医药电商:在线购买处方药

如图:医药电商产业链

院内处方配送和院内处方外流的模式在这里不做过多分析。

本次主要分析O2O2医药电商模式,对相关的行业以及流程做一下交流。

O2O业务模式是一种基于平台的流量优势,平台与本地药店合作,利用外卖配送体系实现快速送药上门的服务模式。

医药电商:在线购买处方药

如图:医药电商平台流程(O2O模式)

医药电商平台业务流程的示意图,展示了从用户注册到最终药品配送的完整流程。用户首先需要在平台注册账号,然后选择药品。同时,线下药店需要入驻电商平台,医生申请多点执业入驻到电商平台所属的互联网医院。医生入驻成功,用户就可以下单购买处方药品。

订单生成后,用户可以上传已开具的处方单,提交药师进行审方。如果用户没有开具处方,用户需要填写实名信息和病症信息,系统会分配问诊医生,医生在线接诊。医生会确认信息是否通过,如果通过则加签生成处方。处方单会分配给药店,并由药师进行审方,处方审方通过,用户可以支付订单并进行物流配送。

在线卖药作为平台的一项服务,依托于医药电商平台的用户以及合作的线下药店,为用户提供了便捷的在线购药体验。这种业务模式的核心在于其“轻资产”运营方式,即医药电商平台自身不设线下门店或者少量的自营线下药店,而是通过整合传统药店资源,在线上接收用户订单后,由第三方外卖骑手完成最后的药品配送工作。

这种合作模式不仅为药店带来了线上流量,也极大地扩展了他们的服务范围,使得药店能够覆盖更广泛的消费者群体。同时,由于药品的特殊性,用户在购买时往往需要专业的咨询和指导。医药电商平台通过提供在线问诊服务,联合专业医生为用户提供咨询服务,从而提升了用户体验和服务质量。

当然,O2O业务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如何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如何提升配送效率以及如何处理可能出现的医疗纠纷。例如,曾有报道指出某医药平台在配送处方药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如骑手“掉包”处方药的事件,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用户对平台的信任度。这些不单单某一个平台会碰到的问题,只要涉及到药品由第三方物流配送,都会存在相关的问题。

另外,在医药电商平台在涉及到处方药时,这里的关键点是处方流转平台。平台包含药品字典库,分别需要与互联网医院的药品字典库、药店ERP的药品字典库做一对一对照,这样才能够实现处方数据在这些场景中的顺畅流转。

对于处方的控制,在医生开立处方后,处方并不会直接给到药店,而是需要通过处方平台轮询药店的相关药品库存情况;用户选择药店后,才会将处方发送给药店进行核销。而如果用户选择到店取药,此时也不会发送给药店,一般会给用户发送一串处方有效期内的串码,在用户到店后将串码提供给店员核销,店员凭串码才能从处方流转平台下载处方。

作者:观海日记,公众号:观海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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