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当下看未来,有多少法律科技产品是泡沫?

2018年,人工智能法律平台LawGeex与多个大学法学院合作举办了关于保密协议的仲裁、保密和赔偿的辩论,结果是AI准确率高于人类律师;

2019年,在首届法律科技创新峰会上,曝光了阿里巴巴内部进行过的一场比赛:600份在线协议,8位专业律师用时一周,而人工智能仅用时1秒;

2020年,融了4亿多的一家名为 Atrium 的法律软件和律师事务所初创公司宣布倒闭;

2020年,国内某股权服务商完成数百万美元Pre-A融资,国内某破产办案一体化工作平台获得数百万投资。

在法律科技产品市场,究竟哪些是泡沫,哪些是金子?如何判断一款法律科技产品的科技含金量?

一、讲故事与实际应用价值

市场,从来不缺包装,更不缺天才般的销售。

人工智能、AI、大数据、知识图谱、机器学习、区块链,一堆高深莫测名词,确实能掩盖一部分真相,尤其是不懂技术或不懂法律的吃瓜群众。

法律科技的实现,确实需要技术深度参与,离不开算法和数据。

只不过,有些法律科技产品就像搭积木,重复“造轮子”。依托开源工具,把原有业务流程、套上项目管理系统、塞进一些数据,组合成大而全的产品,再起一个酷炫名字。

产品,本质是解决问题的东西。问题有很多种,比如:如何用产品讲一个好故事?

只讲故事,如同皇帝的新衣,总有戳破的一天。市场,是用脚投票的地方。没有客户买单、没有续费、投入产出不平衡,终将导致悲惨结局。

例如:融资4亿多的美国法律科技创业公司Atrium,最终倒闭并解散员工,退还投资款,理由是“未能找到比传统律师事务所更好的盈利模式”。

二、数据是核心

基于大数据,有很多可能性,比如检索报告、智能问答、结果预测。这些具体应用,都离不开最底层的支撑:数据。

数据就是法律科技这座大厦的地基,地基不牢,地动山摇。

数据从何而来?

  1. 已公开的司法文书:获取的外部数据;
  2. 企业自身的经验积累:沉淀的内部数据。

以劳动争议为例:

“规范侠”是一款法律科技与人事合规相融合的法律产品,根据产品研发者介绍,这款产品有两个底层数据来源:

  1. 主创团队近五年服务过的1000家企业,30000件/年劳动争议咨询个案的经验;
  2. 汇编整理的2014—2018年超过75000件劳动争议案件裁判大数据。

数据就像一座富矿,找到它只是开始,剩下的还有挖掘和利用。有多少人工,就有多少人工智能。人工背后,则是投入、成本以及时间。

尤其是自然语言理解,至少得做语义、做标注。没有前期准确标注,也就没有后期算法学习的素材。要做准确的标注,至少得需要大三以上的法学生,而且是大量的法律人。

技术手段如同挖矿工具,是用铲子、传统机器、还是5G智能设备,这就取决于技术水平了。

三、细分还是大而全

没有强大实力,一开始大而全,不是骗人,就是自嗨。

小步前进,快速迭代,可能是正确的选择,毕竟步子大了很危险。一厘米宽度,十公里深度,深入进去,更容易挖到金子。

以离婚诉讼为例:2017年,25周岁的法国人路易·拉海-查内,根据公开的250余万份司法判决,并进行大数据处理,最终预测出法国各地不同离婚诉讼结果,比如子女抚养权。

从2017年到2020年,又有多少全新的法律科技产品呢?

底层数据和技术边界,就像摆在法律科技产品面前的两座大山,唯有正面攀登,绕路那是不现实的,除非不想到达山顶。

四、流程线上化,还是再造业务流

把线下的流程,用互联网手段改造一遍,用APP或网站呈现。理想状况下,这也是一种对现实的优化,据说可以提高效率。

现实是复杂的,更何况把流程线上化的人,不一定懂真实的业务。就像没有实际给书记员打过电话的人,又如何体会到一遍又一遍拨打的心情。

再造业务流,基于传统业务流程,迭代优化、重新设计,这也是可能的。

比如:律师团队的项目管理、知识管理、文档协作。问题是,再造业务流,是否一定科学、符合实际情况?

每一模块设计出对应功能,这在技术手段上,借助特定接口或许不是难事。难得是,当每个模块做出来后,拼接在一起不会产生冲突,甚至是冗杂。

再造的业务流程与传统业务流程相比,没有明显更高价值,大家又为什么要用呢?

更高的价值,来自于现实困境的优化。本质上还是效率的提升,比如利润率、客单价、缩短时间。

能够发现法律人的现实困境,只是发现问题,并不意味着问题的解决。就像法律检索慢、不准确,这确实一直存在,但至今好像还没有更好的办法。

能不能解决好?解决到什么程度?这又是新的挑战。

以破产业务为例:2020年,破易通平台系统获得数百万投资。在研发过程中,破易通由多个破产管理团队实际参与,结合破产业务实际,运用科技手段,最终实现“业务流程标准化、业务办理信息化”。

法律科技产品,有时候难得不是技术,而是如何与法律业务结合、真正落地、带来效率的提升,而不是停留在微信公众号宣传稿。

毕竟,发现问题—能解决问题—可以把问题解决好,这是三个完全不同层次。

五、法律科技产品:泡沫,还是金子

法律科技产品,喊了好几年,从学术讨论、资本市场的真金白银、再到法律科技公司的宣传,一直有声音。但是广为人知的产品却不多见,这又是为什么?究竟是泡沫,还是金子?

回到问题出发点:在什么场景下,产品被谁用来解决什么问题。

泡沫,还是金子,这不是一个“是与非”类型问题,而是价值取向问题:

  1. 一种完全讲故事,忽悠型,快速变现的;
  2. 一种挖掘数据,深耕技术,精耕细作的。

判断一款法律科技产品,是不是泡沫,这里有三个参考因素:

  1. 有没有核心数据,数据准确性、权威性如何?
  2. 是细分,还是大而全?如果是大而全,是不是真的?
  3. 是基于现有流程的线上化,还是重新改造业务流程?

产品研发,从0到1和从1到100,是完全不一样的。更何况,企图参照外国类似产品,然后在国内做一个出来,这本身在产品策划上已经落了下乘。

模仿和参照,是在借鉴成形产品,却看不到有形化产品研发设计中考量因素。以事后眼光,思考产品设计中考量因素,难以克服自身偏见,更不要说产品设计中的重要抉择。

更何况,照搬外国类似产品,做出来以后还有水土不服后遗症。

六、写在最后

潮水褪去,裸泳的终将显现。法律科技,仍在史前时代。

有只做应用层的,搞一个APP或者网站;也有深耕技术,深度挖掘数据,这些都被叫做法律科技产品。

技术先不先进,有多复杂,用户并不关心,在他心中,只有一个标准:这玩意,能不能用?复不复杂?划算不划算?

有泡沫,有金子,参差不齐,这恰恰是当下法律科技产品的真实写照。

 

作者:马慧强;微信公众号:法律产品观察

本文作者 @马慧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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