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不应该这样发展

近日,一篇题为《共享单车,真是一面很好的国民照妖镜》的文章在网上疯传,从国民素质的视角描述了包括共享单车在内的共享经济发展的种种“乱象”。不仅仅是共享单车,很多共享行业同样也存在着很多问题。同样,在共享经济的快速发展下,也有很多误区和不足。

共享经济到底该不该烧钱?

3月1日ofo宣布完成D轮4.5亿美元融资,2月20日摩拜单车宣布完成D轮2.15亿美元融资。两家共享单车的领头羊D轮融资的前后时间相差不到10天,融资一方面是扩大市场,另一方面是否暗示着烧钱大战又要即将打响?

图片来源于网上

我记得最初自己坐UBER或者滴滴专车的时候,用优惠券抵扣,可以享受到0元免费坐车的体验。以专车为代表的共享经济领域中,不乏有很多产品在前期大量烧钱。烧钱是为了培养用户的习惯并且迅速占领市场。中国的用户对于新事物的接受能力并不高,所以用烧钱来培养用户的思路是对的。但是,最后烧钱烧着把自己烧的血本无归,这样的发展对于用户来说是好事情,但是对于整个行业的发展是恶性的。无奈之下,UBER和滴滴选择了妥协,滴滴收购UBER中国。

专车市场的这场烧钱大战投入金额是相当庞大的,不仅仅要对打车人有补贴,还要给司机一定的优惠奖励。我们反观单车市场,使用单车的人群要比专车广的多,所以在最初虽然有补贴优惠,但是到目前已经开始逐渐收费了。像ofo面向学生直接推出9.9元享受一个学期的单车服务。因为单车的作用效果是明显的,方便了大家最后三公里的出行方式而且价格大家都能够普遍接受。而且,单车市场的参与者都在差异化进入市场,所以烧钱的力度也没之前那么大。

烧钱的思路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要明白烧钱的最终目的并不是吸引用户,而是留住深度用户。 就像河狸家最开始一直在推行1元上门美甲,但是后来就不做,因为1元美甲每个人都愿意尝尝鲜,但是这部分用户并不是平台最终想要的用户群体。平台最需要的是享受完1元美甲之后,可以继续在我平台上使用美甲功能的深度用户。最后能够为平台带来价值也就是这批深度用户。

共享经济中服务方以共享为目的还是以盈利为目的?

共享经济的定义是通过互联网平台将商品、服务、数据或技能等在不同主体间的闲置资源进行整合,满足各参与方多样化需求的经济模式。其核心是以信息技术为基础和纽带,实现产品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在资源拥有者和资源需求者之间实现使用权共享(交易)。

虽然在共享经济的定义中始终没有提到“盈利”二字,但是共享经济是一种经济模式,而大多数的经济模式都是以盈利为最终目的的。盈利不仅仅是对于平台而言,对于这个参与方来说都是盈利的。比如专车,对于打车需求方来说我以更低的价钱享受到了个人专车的服务,对于司机来说空闲的时候出来赚赚外快。

服务方无论是以共享为目的还是以盈利为目的也好,其实二者并不矛盾,矛盾的是怎么把控共享的同时也盈利的这个度。 比如共享房子的房主把自己房子租出去,对于租房人还是住房人都是受益的。但是如果打扰到周边的住户,那么这个纠纷谁来负责。理性来说,我只是正常的出租房屋,打扰到别人也很正常。从感性上来说,房主把房子租出去盈利了,而且经常打扰到周边住户,那么是否应该把盈利的钱分出来一部分给被打扰的周边住户呢。

共享是好事情,参与方受益也是好事情,但是在整个商业运作过程中是否会给其他人造成一定的困扰,这个度平台要考虑好,或者通过某些措施来减少这些负面影响。比如最近有报道说上海扣押了4000辆共享单车,共享单车本来是件好事情,但是在迅速扩张的同时要规范借车人的停车行为,防止影响市容或者占用机动车停车位。

各地政府颁布的管理条例合理吗?

以各地出台的网约车管理细则为例,多数城市都从车辆标准、司机资质、平台条件、申请程序等方面细化了国家层面的有关规定,有些城市对司机户籍、车辆轴距、排量、准入年限,甚至揽客区域都进行了过度限制,显然这些已经背离了共享经济的发展特点。

出现这种过度限制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一是政府对共享经济还缺乏正确的认知,对于创新性的模式还习惯于用传统的思维方式对待。二是创新发展总是会伴随着一些负面新闻,所以政府制定过度限制条件就是防止出事情。三是共享经济已经与传统的经济产生了利益冲突,没有协调好创新模式与传统模式之间的关系。

共享经济活动时新生事物,发展变化快,法律法规跟不上实践发展是一个客观事实。加上共享经济有跨区域甚至跨行业的特征,所以对于行业性、区域性的法律法规也产生的一定的冲突。正常的条例限制是可接受的,毕竟市场需要规范化、合理化。过度限制也是有诸多原因的,希望政府能够在新经济模式的影响下也能够传统传统的思维方式,制定出更加合理的管理条例。

共享经济的发展是迅猛的。2016年我国共享经济市场交易额约为34520亿元,比上一年增长了103%。我国共享经济的服务提供者人数约为6000万人,比上一年增加了1000万人;共享经济平台的就业人数约为585万人,比上一年增加了85万人。

图片来源于《《中国分享经济发展报告2017》

2016年共享经济的部分行业也已经逐步规范化。大的并购也开始出现,这说明共享经济的部分行业已经度过了快速成长期。

这些领域的并购也是竞争格局趋向稳定的前奏,标志着市场结构从过度分散走向适度集中、竞合关系从恶性竞争走向良性竞争、竞争手段从价格补贴走向体验改善,为研判共享经济竞争格局的演变规律提供了重要启示。

目前大部分共享经济的业务都是toC的,客户群体都是个人的。但是共享经济的经济理念并不仅仅局限于此,共享信息流、共享物流、共享生产能力等等。共享经济体制为B端用户带来的利益能够带动我国实体经济的发展,这同样是共享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

作者 Lighthouse_hang

关键字:产品经理, 业界动态, 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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