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螺旋下的互联网产品发展
划重点:
- 重新思考:互联网产品的分类;
- 产品架构体现了产品逻辑和产品价值,这才是互联网产品的核心;
- 未来的互联网产品。
一、互联网产品的重新分类
从互联网产品的发展历程来看,互联网产品分为两个阶段。当然,这两个阶段并不是按照时间轴去划分的,只是按照产品的逻辑,对产品的发展趋势而言。在任何时间,都会有两个阶段的产品共存。
第一个阶段的互联网产品以工具型和媒体/内容型产品为核心,当这些产品逐渐演变为平台型产品时,就进入到了第二个阶段。
每个阶段的互联网产品都担负着社会发展的重任:降低用户成本,提升用户效率。在资源跟得上的条件下,满足D=E/C条件的产品获得了最终的胜利。
第一阶段
在第一个阶段中,各种互联网产品如过江之鲫,多不胜数。典型的工具型产品如邮箱、IM、播放器、搜索、杀毒、输入等等,不一而足。典型的媒体/内容型产品包括五大门户网站、视频类、图书类等各种产品。根本而言,两类产品都是在解决D=E/C的问题。
工具型产品,以开发者的能力来帮助用户提升工作、生活效率,降低用户使用成本。
我们看到很多工具类产品出现,而这些以一己之力提升效率的开发者被称之为“大神”。
但ToC的工具类产品很难收费,原因很简单,工具类产品解决的是用户当前遇到的效率不高的问题,如果收费的话,用户成本上升,而这个成本并不能足以覆盖用户想要获取的价值,用户会找到其他替代方案,如竞品,如盗版。
当提升效率差不多相同时,总会有一款成本更低的方法来满足用户对价值的需求。
因此,只有满足两个条件的产品才能启动收费,一是E提升足够高,C尚未达到用户的心理底线;二是市场上很难有竞品出现。但不管如何,E/C>1都是成立的。
例如电话,作为一款沟通工具,当然是可以收费的,而且根据人群对C的不同接受程度,制定了多种套餐。但当IM出现时,尤其是移动IM出现,对用户而言,E的变化并未改变多少的情况下,C开始大幅下降,顶替掉电话的趋势就出现了。
又如搜索,当为用户带来E足够的情况下,加入后向付费,即使影响用户体验,提升了用户的C,用户也会使用。
媒体/内容型产品,这类产品以聚合内容为主,然后提供给用户,“我是内容搬运工”,因此在这类产品中是很难出现产品大神的,开发者都是幕后英雄!
可能有些人会有疑惑,搜索也提供内容,但为啥不是这类型产品呢?亲,搜索提供的是内容链接,当然不会算在这类产品中。
媒体/内容型产品的出现,大大提升了用户获取内容的效率,而降低了获取成本。在这类产品中,也会有工具功能的出现,工具功能只是帮助用户更好的获取内容,从而提升效率,但产品的逻辑主线并不会改变,工具功能也不会鸠占鹊巢。
因此,对于这类产品而言,内容是最重要的,用户只会选择内容丰富或内容有差异的产品。在E/C中,用户更加看重E,C成为其次关注点(用户当然也会对各种C进行评估,以心理底线为标准,尽量压低。但相对于对E的看重,用户对C的心理底线有所提升)。
只有当聚合的内容没有差异的时候,或者用户不能以内容量或内容差异判断产品的时候,即E差不多相同,代表C的心理底线就成了重点。此时用户会把C压到最低。
在这个时候,谁能够降低用户获取内容的时间成本、选择成本、资金成本,那这样的产品就会胜出。
这就是为什么相较而言,媒体/内容型产品一定会在独家或差异化内容上投入比产品功能打磨更多的资源。为了保证用户的C更低,引发出这类产品后向付费模式。即,在不提升用户C的情况下,产品开始盈利。(商业模式问题我们开一篇文章单独聊)
这里,我们看到,对于第一阶段产品而言,价值通过产品传递给用户。这里的价值由产品开发者来决定。
第二阶段
随着内容方向社会大生产的启动,第一阶段两类互联网产品不约而同的开始向平台型产品迈进。在这个过程中,对媒体/内容型产品更为有利。
什么是平台型产品?平台型产品即连接者,产品开始连接各方。为什么要连接各方呢?这对于各方有什么价值呢?
从本质上讲,连接的作用是实现价值的流动,即把产生的价值传递给需求价值的一方,如果两方不匹配,那么价值不会流动。
平台型产品会连接价值提供方和价值需求方。
- 对于提供价值方而言,根本的E是价值获得认可,根本的C是由价值传递产生的。
- 对于价值需求方而言,根本的E是获取价值,根本的C是由获得价值产生的。
在价值流动的过程中,C在当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C的调节,影响了价值传递的效率。只有让价值高效流动的产品,才会获得市场认可。所以,平台连接的对象越多,才会有生态,才会有竞争的实力。
举几个栗子来说:
如果第一代微信有灵的话,肯定想不到自己的后代会变成这个样子的,相信当时微信出生时,也不会想着要做一个生态,就是简单的IM工具而已。但现在,当部分用户开始产生内容,内容再传递给另外一些人之后,用户之间的信息沟通逐渐拥有了价值传递的能量,顺理成章的也就成为了平台。
当内容生产者开始以微信为载体,去实现内容价值的时候,微信开始连接一切。
再看百度,当百家号出现的时候,那并不意味着百度要做内容,而是百度开始在做内容生产者和用户的连接,从所谓的连接信息和人,变成了让价值连通。
但并不是所有的工具型产品都可以转成平台型产品,主要原因就在于这种转换受制于产品的核心。
对于平台型产品,其价值才在于连接。连接的是价值提供方和价值需求方。从这个角度上讲,用户的价值需求并非来自产品,而是产品连接的价值提供方。
二、互联网产品的核心
第一阶段的工具型产品的核心在于开发者提供的价值,用户获取到这样的价值,从而使自己的E/C达到最大,实现这个价值的就是产品架构。
媒体/内容型产品帮助内容生产方分发内容,在这个过程中,产品并没有辐射到内容生产时的环节,为谁提供什么样的服务,依旧是产品架构作为主导,产品架构只是包括了内容聚合、分发和呈现等节点,为这些节点服务。
第二阶段互联网产品,即平台型产品的核心是什么呢?当然是协助价值高效流动,而这种流动,也是由产品架构决定的。
那么产品架构是什么?产品架构是产品底层逻辑的具体表象。有些产品,虽然长得相似,但产品逻辑确实有所不同。脱离产品逻辑谈产品架构,是在耍流氓啊。
这个问题不是表层功能所决定。产品的表层功能作为“锦上添花”的角色,更多是在产品架构的基础上,让价值流动更为高效。因此,产品的架构,也就是产品逻辑和这个逻辑的实现,决定了产品之间的竞争走向。
如果飞信还在的话(当然还在,哈哈哈),也不会占据太大的市场份额(现在就没有)。原因在于,从产品逻辑和产品架构上看,飞信一直是一个高使用成本的沟通工具,架构上也完全没有可扩展空间。
即使微信,在产品逻辑和架构上也可能存在更加优化的空间。
那么,这个空间在什么地方呢?我们可以略微推演一下。平台型产品上,不仅要为价值生产方服务,同时也要为价值获取方服务。
但我们总是在外界看到的更多的是产品的使用用户,即价值获取方。久而久之,总会让人感觉很多产品就是为了价值获取方服务的。这是为什么?我们会在互联网商业模式中详细展开
产品的架构更加底层,需要更加融合,而不是简单的累加,过多的累加只能会让产品架构更加臃肿。
举个例子,短视频平台是天然的内容创作者和内容消费者能合在一起的产品,即拍摄和观看集于一体。
从服务提供上看,这样的产品架构非常有利于内容创作和内容消费两个角色在同一平台上进行自由转换,从而提升了两个角色的效率,降低了成本。
反观微信,也有内容生产的服务,例如朋友圈的内容创作和发布。通过这种方式创作的内容,其价值也是有限的,对于创作的用户来说虽然C不高,但导致的E的天花板也很低。这也让价值获取方的E变得低了,价值获取方获取不到更大的价值。而这算是导致朋友圈打开率和阅读率双低的原因之一。
虽然朋友圈开放短视频,但效果也并不理想。这里就更不用说公众号中的内容创作服务与微信产品的割裂;微视借微信流量池的拉动效果不高等等现象。也许,这个是由微信产品大逻辑和产品架构所决定的,想改动并不容易,是要大动筋骨的。但这并不妨碍新的产品所思考。
再举一例,“zoom”VS.“webex”,其竞争核心同样是能带给用户E/C的PK,产品架构在竞争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三、未来互联网产品可能的变化
对于可见的未来,互联网产品依旧会建立在产品架构之上,但会更加简单。
架构会变成什么样?最大的影响因素在于云的使用。
云成为基础已是必然,基于云的产品架构更能符合未来互联网产品的发展方向。因此,产品架构也将辐射到云端,或者在搭建产品架构时已经需要考虑云的要素。
什么功能在云上?什么功能在终端?在建立产品时就需要思考清楚,这对产品逻辑将形成巨大的挑战。
未来的互联网产品会是什么样子?谁也不知道,但只要符合为所有使用者提供D=E/C>1能力的才是成功的产品,这个是不会过时的。
四、结语
互联网产品本质就是价值传导器,传导器的核心就是产品的逻辑和架构,如何让价值更快的传导,才是互联网产品的核心价值。
预告:下一篇我们将从D=E/C看互联网的商业模式进化,我们去聊互联网产品赚钱的那些事儿。
作者:飞羽喵,微信公众号:互联网六眼喵,分享战略、运营、产品的方法论和思考
本文作者 @AI小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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