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空狐创始人与投资人的博弈论,应该反思的是谁?
近期,创投圈空空狐事件引起了舆论市场的高度关注,投资人周亚辉与空空狐创始人余小丹之间隔空互掐,关系一度陷入僵局,在这场没有赢家的闹剧中应该反思的是谁?
投资人与创业者在资本市场一直是扮演伯乐与千里马的角色,创业本身就掺杂了太多复杂的人际关系,处理不好这些关系,创业项目就已经失败了一半。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的CTO随创始人创业七年被“净身出户”的教训还历历在目,这次空空狐事件创始人与投资人之间的博弈论掀开了资本市场那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这场围绕空空狐展开的博弈论剧情扑朔迷离,双方各执一词,事实真相究竟如何也许只有当事人才知晓,但无论事件最终以什么样的方式收场,就结局而言是没有赢家的。一个是曾经风光无限的有志创业青年,一个是知名的上市公司风险投资人,这场闹剧谁是谁非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空空狐事件过后应该反思的是谁?
都说创业”九死一生“,一个好的创业项目成功的背后必须要集齐天时地利人和。空空狐,神奇百货包括之前的超级课程表似乎问题都出在了人和这一方面,神奇百货创始人与创新谷投资人不欢而散,空空狐创始人与投资人之间的舆论争锋,归根结底还是90后创业者缺乏社会经验的历练,看待事物的方式过于单纯,这与经验老道的投资人逐利思维是不相容的。
事件脉络
空空狐是由90后创业者余小丹于2014年创立的女性二手交易社区的创业项目,曾与阿里咸鱼,58转转并肩为中国最大的三家二手交易市场,风光无限的发展前景吸引了大批的投资人和投资机构入驻,这也是创始人余小丹与投资人周亚辉结缘的开始。
2016年12月,余小丹一封自述长信《20天》迅速引爆社交网络,文中叙述余小丹如何在病重情况下被投资人资产清算,创始人被迫“净身出户”失去公司控制权的故事。还借此机会曝出“创投潜规则”引起了舆论的共鸣,今年5月6日,余小丹在《空空狐历险记(第二季)》中再度谴责新管理团队意图关闭公司却没有通知拥有10%股权的创始人。
5月6日,空空狐投资人周亚辉愤怒回应称余小丹是单方面的“断章取义、拼凑故事”自我炒作,并指控其挪用公款买奢侈品等罪状;5月7日,余小丹再度发声称周亚辉投资款并无及时到位,违反了投资协议;5月9日,周亚辉公开声明披露了余小丹任职期间购买大量个人用品的发票及报销凭证,花费金额高的吓人。
故事复盘
首先,双方陈述的事实都有小小的偏差。如果真要说空空狐失败该归咎于谁的话,投资人和创始人之间应该四六开。为什么这么说呢?站在个人的角度其实我是有点偏向周亚辉的,但是他作为90后创业者亦师亦友的长辈,本该是引导年轻人树立正确价值观和事业观的时候,真出现了挪用公款奢侈消费这么大的事情,难道自己没有责任吗?
还有余小丹控诉的“创投潜规则”,如果事实真如余小丹所说周亚辉拖欠投资尾款的话,那么这场资本游戏本身就是存在与投资人与创业者地位不平等的规则下的,周亚辉作为经验丰富的创投大佬,对投资协议这样有法律约束性的文件都没有尽到实缴投资的义务,可想而知这不是某个人的问题,而是整个创投圈的问题,如果资金数额大可以分批入注,真的想毁约不投了的话至少要提前告诉创始人,让别人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拖欠本身就已经错了。
还有,余小丹花光了5000万的投资款致所谓的“经营不善”这个指控非常的牵强,创业公司前期烧钱是肯定存在的,你把所有5000万损失都推到创始人一个人身上是不是有点过分了,况且这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资本游戏,如果创始人可以仗着拥有多数股份,在投资人眼皮底下肆意挪用公款买奢侈用品的话,那么我只能说空空狐的董事会简直就是个摆设。
对于余小丹的遭遇我只能表示无奈,毕竟自己犯下的错含着泪也要走下去,在资本市场是没有后悔药吃的。90后创业者没有数十载社会经验的历练,对创业者需要具备的法律常识和风险意识过于欠缺,把事情都想得过于简单。但凡是经历过生活艰辛的创业者,对于身边的一切都会倍加珍惜,奢侈的消费习惯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
且不管消费的钱是否属于公款,作为一个还在创业阶段的年轻人,没有勤俭节约,艰苦创业的企业家精神,拿着高薪却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本身就已经失败了。况且投资方拖欠尾款并不能成为自己开脱的理由,投资人都是过来赚钱的,如果你的项目前景和个人努力得到投资方的认可的话,我相信没有哪个投资人会故意拖欠的吧,究其原因还是你的所作所为无法让投资人信任,动摇了对方的投资信心。
笔者认为,创业者和投资人之间最大的问题还是在沟通,企业经营不是创始人一个人的事,而是创始人,合伙人和投资人之前求同存异的发展过程,创始人应该提升内在修养获得投资人的认可,投资人应该尽到创业老师的责任和义务,不管项目成功与否,双方思想的交流碰撞仍然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文/爱合伙
关键字:产品经理, 业界动态
版权声明
本文来自互联网用户投稿,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本站立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如若内容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事实不符,请点击 举报 进行投诉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