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微信朋友圈 @好友说起

事情是这么开始的,今天朋友圈某位胖友发了一条状态,然后我@了一位朋友后,一位童鞋在底下留言:“发现一个新需求,朋友圈里增加一个@功能”。所谓说着无心,听着有意;这个问题问题很好立即引起了我的思考;对啊,为什么评论不能@好友呢?以下是我回复她的:

从微信的评论功能来看,它的规则为共同好友可见;为了便于理解,我们将A计为朋友圈发状态者,B为朋友圈评论者,C为B需要@的人。

如果A和C不是好友,B@C,C是不是就能看见这条信息?然而我们的前提条件是A和C不是好友;如果A和C是好友,B 可以@C,是不是也从侧面就知道了A和B是好友关系,但是这却涉及到他们两者的隐私关系。

如果从实际场景说起,我们想一下是不是有这样的需求;在实际的场景中我们确实会有这样的情况:

场景:你高中暗恋的女神在朋友圈晒结婚照,但是其实你是没有她的微信的,但是你的哥们却看到了这条状态,他会截图发你,以让你看看,但是如果此时能有个@好友功能,那是极好的~

目前解决这一类问题,我们会截图,或者把内容信息直接转发给需要的朋友;但有时候,我们是希望@需要的朋友的同时,发送者也是能看到的,这就又回到了之前我回答的矛盾中。

作为半封闭的QQ,其定位是通过好友链接好友,在你朋友A的QQ状态下,是可以@你的朋友B的,即使A和B不是好友的关系,但是却无法实现让B看到A的状态;

作为全开放的微博,在A的状态下@B,那么B是可以看到A的状态的;

分析完这3个社交平台对@功能的设计,我们就能看到,3个平台的从封闭到半封闭再到全开放,每个平台对于@功能使用的不同。

那么说回最开的问题,微信不做@好友,就是因为它的定位是一个全封闭的好友关系,所有的看到这个状态的必然是和发状态者有关系的,因此才有了这样的产品设计;

那么,说了这么多,我其实想说,一款产品一定要有其最开始的大的方向,也就是所谓的产品定位,只有在这个定位明确的基础上,我们才可以知道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即使有些需求确实不是伪需求的,但我们也要去看下这个适不适合我们自身产品的定位,我想这就是所谓做产品最后一点的克制吧!

作者 再行

关键字:产品经理, 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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