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朋友圈为什么不能删除别人评论?
关于微信的“奇葩”设计,之前写过一期小文章《微信的“奇葩”设计真的奇葩吗?》,对其进行了一点简单分析。
今天将触手伸向朋友圈,分析一个简单的问题:为什么朋友圈不能删除别人评论?
一、给微信找找理由
对比QQ空间(可以删除别人评论),这个问题可以从三个角度来进行解释。
1. 可见筛选机制差异
朋友圈发布内容仅好友可见,评论内容只有好友间可见;QQ空间发布的说说默认所有人可见,评论默认所有人可见,私密评论需要开通黄钻。这可以说明两者的定位是存在巨大差异的。我们根据关系链接强度将社交分类:
社交分类图
需要说明的是,我个人认为没有所谓的陌生人社交,陌生人如果可以进行社交,一定是基于某些共同的需求或偏好,而这些东西就构建了弱链接。
从这个层面来分析,微信主打熟人社交,而QQ是兼顾两者的混合体。
两者定位的不同,导致了QQ空间动态下的评论区氛围需要维护的需求更加强烈,相对而言,朋友圈作为熟人之间的社交场所,这个需求更弱一些。
这个解释的缘由是一个人看到朋友圈实际上是需要经过两道筛选,第一道来自于成为此人的好友,第二道来自于好友设置其可见,经过这样子的筛选,用户已经明晰了朋友圈的开放对象,经过两层筛选的用户是倾向于发表良性评论的,毕竟没有谁发朋友圈是为了挨骂…
而QQ空间的说说多数情况下产生交互的群体存在陌生人或者弱链接用户,这些用户群体可能发表包含更多戾气与低质的内容,如果发布者不能进行处理,可能会损害发说说用户的发布积极性以及观看者的体验。
2. 用户心智差异
QQ,微信人群对比图
其实从图上来看,作为国民级的APP,两者的使用人群差异并没有很明显,硬是要说的话也可以说QQ的用户年龄结构更加年轻一些。但是如果计算的是活跃用户(不是单纯登录就算日活的用户)的年龄分布,估计要比这个图差异性明显得多,无数据仅凭观察和思考的结论是QQ的活跃用户圈层是要更加年轻的。
在这个基础上,因为使用人群的年龄结构差异,朋友圈用户的心智相对而言更加成熟,发表不当言论的可能性更低。
3. 产品理念差异
我们分析两者之间的理念差异,可以从其slogan差异入手:
- 微信的slogan强调生活方式,“微信,是一种生活方式”。
- 而QQ的slogan强调沟通,“乐在沟通”。
生活方式与乐在沟通区别在哪?
生活是真实的,有挫折,有争吵,当然也存在一些消极的言论,对于生活,罗曼罗兰的一句话我一直谨记: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看清生活的真相之后依然热爱生活。
这句话体现了生活的本质,它可能不那么美好,但是当你拥抱它,拥抱真实,一定能发现其可贵的一面。而“乐在沟通”,我们可以换一句话表述:“沟通创造快乐。”
而什么样的沟通会创造快乐,一定是良性的沟通,而QQ所提供的场景决定了一定会存在非良性的沟通,那么给予内容发布者更多的权利才能尽可能的消解这个问题。
当然,我觉得考虑评论者权利的话,给予发布者删除评论的权利对于评论者的权利是一种损害,对于其情感也是一种损害。
二、一些场景化的思考
一般来说,分析到这一块应该打住了,分析了微信可能这么做的原因以及其合理性,但是这次我决定再进一层,从场景映射的角度来分析一下这个问题。一直都说朋友圈是一个线下公共沟通场景的映射,张小龙在19年的微信公开课上将朋友圈比作一个“广场”,每个发布内容下聚集起的就是一个小交流圈。
从这个角度来看,评论者相对于发布者是存在信息不对称的,因为发布者决定了参与讨论的群体有哪些,而评论者(参与讨论的人)并不知道。
在这种信息不对称下,滋生出了什么问题?
我个人觉得有两点:
- 用户参与讨论意愿降低,因为害怕发表言论被其不愿意展示的人看到;
- 用户评论尺度的缩紧,因为不知道发布的内容可以被哪些人看到;
这是朋友圈相对线下社交场景一个很大的区别,互联网是消弭信息不对称的,但是朋友圈从这个角度来看是反趋势的存在。
还有一个很大的差异是朋友圈是“异步”的沟通场景,而线下场景中,沟通是实时的。
我们设想一下,基于同步的沟通场景,评论者发布评论类似于在多人交谈中发表了言论,所有参与讨论的人可见是非常正常的,因为事实就是如此,发布言论同步被接收,这时候发布者是无权对于其评论内容做出删除处理的。
而异步的沟通场景呢?
我觉得相比“广场”,更像是“发布者在家会客”,一批一批的人来家里进行会面交流,这些人如果来的时间差不多,相互之间可以进行沟通,而会客记录应该是由主人决定是否展现给下一批客人,这样子的异步场景更加符合逻辑,且发布内容的人也应该可以对主人提出要求,来决定其内容是否被展示,展示给哪些人看。
但可以说朋友圈就是会客场景吗?
也不尽然,朋友圈异步之间可以进行交流,这就与会客场景不尽相同了。
我们可以发现互联网发展到现在,除了线下场景的映射,滋生除了很多互联网独有的特性,这时候一味地仅仅通过场景映射分析,是不能找到完全匹配场景的,也不能完全基于线下场景来设计线上的规则。
当然,粗暴地将删除权利给予发布者对于微信来说并不是一个好的决策,对于这个问题,我期待微信给出更好的解法。
作者:随心将夜;微信公众号 : 互联网菜鸟产品进阶之路;知乎号:@Beatnik
本文作者 @随心将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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