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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充电宝是伪需求吗?

共享充电宝跟共享单车商业模式上都可以简单概括为分时租赁,但是有很大差别。共享充电宝(名字太长真想按 sharing battery 首字母简写)要借助商场或者餐饮店提供 C 端服务,是 B2B2C;共享单车借助市政道路提供 C 端服务,是 B2C 或者说 B2(G2)C。市政道路作为公共品,某种程度上简化了共享单车的商业模式,只需照顾单边需求。但共享充电宝们就没这种待遇,要

五大“硬伤”若不解决,共享充电宝或真的“见光死”

对于共享充电宝来说,其成本低、回本速度也快,且充电是一件刚需的事情,单从这方面来看,共享充电宝是一个稳赚不赔的事情。然而,“万人迷”的共享充电宝同样具备着自身的软肋,拥有难以拂去的“硬伤”。继共享单车之后,共享篮球、共享雨伞、共享充电宝等各种花式共享项目如星星之火,呈燎原之势,而万达公子王思聪与聚美优品总裁陈欧一场关于“翔”的口水战,却让共享充电宝脱颖而出,成为共享圈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