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学点逻辑学还怎么谈逻辑思维

人是理性的动物。

亚里士多德曾给出过这样一个经典的定义:“人是理性的动物”。这句话或多或少地透露出了理性对于人类的重要性,换句话说人之为人,是因为其具备了理性。
而理性又与逻辑紧密相连,它既是逻辑的前提又是其结果。由于理性的重要作用,逻辑本身也逐渐发展成为了一门学科或者说一门艺术。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和神秘的逻辑学来次美丽的邂逅,希望能够通过一些通俗易懂的例子把一些逻辑学概念传递给感兴趣的朋友。
注:本文分为3个部分,第I部分讲述逻辑学中的一些重要概念,第Ⅱ部分讲述传统逻辑学的内容框架(四大基本原理),第Ⅲ部分结合生活实际,讲述了一些常见的非逻辑思维的形式。如果觉得理论部分太过枯燥,可以直接看第Ⅲ部分吧!

Part I 概念

逻辑

到底什么是逻辑?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听到不管说话还是做事都要有逻辑思维,那么问题来了:逻辑是什么?先别看下文,你能够用自己的语言说出来吗?
是不是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容易,想单凭逻辑这个词语本身来理解它的含义是十分困难的,这是因为逻辑是一个外来词汇,是英文“Logic”的音译(起源古典希腊语logos)。 狭义上来讲,逻辑指的是思维的规律和规则,是对思维过程的抽象。广义上的逻辑则是泛指规律,包括思维规律和客观规律。
在了解逻辑本身之后,我们接下来看看逻辑学中的3个重要概念:

事实

事实是指事情的真实情况,它是既成的,独立于我们的观念而存在。事实既有客观性又有主观性。
客观事实的表现形式是 事物 和 事件 。事物就是存在的实体,通常情况下,事物都是有形状的,能够被人们所观察到,如笔、手机、床等物品。那有人或许会问空气是事物吗?答案是肯定的,空气也是事物,因为虽然它无形无色,不易被人们感知,但它有密度、有质量,是在客观世界的真实存在,所以空气也是事物。事件则是由事物的表现形式组成的,如手机被放在床上。我们不难看出:事物和事件都是存在于公众领域的并且其在原则上可以被每个人获得。
事实也可以被认为是主观的,主观的事实是指由个人亲身经历或者间接通过他人的经历确认的事实。比如说,小明昨天做了一个梦。
相对于客观事实,主观事实的确认完全只能够依赖于主观体验者本身,其不能够被每个人获得。简单点说,小明昨天晚上做了一个梦这个事实,如果小明没有告诉你,那么只有小明这个体验者能够知道,你不能突然心灵感应到这件事情。

观念

观念是人类大脑对于客观事物的主观反应。其最终的来源都可以追溯至客观世界的事物。比如说中国人神话传说中的“龙”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其在现实中无法找到实体,但其“龙”这个形象的组成物却来自于现实:“角似鹿、头似驼、眼似兔、项似蛇、腹似蜃、鳞似鱼、爪似鹰、掌似虎、耳似牛”。简单来说,就是你脑子中所想的所有东西都来源于现实中,即使是天马行空的幻想,其素材也是来自现实中的客观存在或者经历。

真相

真相有两种基本形态“本体真相”和“逻辑真相”。本体真相是指关乎存在的真相,如果某个事物被成为本体真相,比如前面提到的龙,如果我们说龙是本体真相,那么这句话也就意味着龙这个观念正确反映了客观世界的存在,即龙确实是存在的,虽然我们没有看到过它,但它必然存在于某个地方。逻辑真相则是逻辑学家关注的真相形式,逻辑真相是关乎命题的真理性(命题:是一个可以做真假判断的语言表述)。简化理解,我们可以认为逻辑真相就是确定一段话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相信大家都很熟悉“真相只有一个”这句话,其实我们所有的逻辑推理及论证,其目的就是:“找出某个事物的唯一真相”。

Part II 四大基本原理

在了解了“事实、观念、真相”这些重要概念后,我们简要地认识一下逻辑学内容的基本框架:传统逻辑学的四大基本原理。

同一律

事物只能是其本身。简单地说:我们可以记做为世间没有两朵完全一模一样的花。在同一律看来,现实客观世界是由不计其数的个体所组成的。不同类别之间、同类别之间的事物都各有其特征和属性,现实中没有两个完全一模一样的事物。

排中律

传统逻辑首先把排中律当作事物的规律,意为任一事物在同一时间里具有某属性或不具有某属性,而没有其他可能。即对于任何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都要有明确的“是”与“非”,不存在中间状态。
这里拿事物的存在属性举个例子:桌上有一杯水。对这句话的判断只可能有两种结果:要么桌上真的放着一杯水,要么桌上实际没有水,不可能存在中间状态(桌上既有一杯水又没有一杯水)。排中律同时也是思维的规律,即一个命题是真的或不是真的,此外没有其他可能。

充足理由率(又称因果律)

由莱布尼茨提出,他认为任何一件事如果是真实的或实在的﹐任何一个陈述如果是真的﹐就必须有一个为什么这样而不那样的充足理由﹐虽然这些理由常常总是不能为我们所知道的”。

矛盾律

在同一时刻,一个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方面既是这样,又不是这样。在思维规律层面来解释就是说:两个互相矛盾或者互相反对的命题,不可能同时真,必有一假。

Part III 常见非逻辑思维形式

说了那么多理论,那么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哪些形式的非逻辑思维呢?我们介绍几种常见的非逻辑思维的行为,希望能够帮助大家避开这些思维陷阱。

陷阱一:民主谬误

简单来说我们可以认为这是“从众”心理导致的思维陷阱。当社会的大多数都同意并认同一个理念时,往往人们会潜意识地忽视现实因素,更不会独自去推理判断。他们往往会倾向于符合主流的方向,避免成为社会中的少数。可大部分人所代表的也不可能绝对正确(有兴趣可以看看《乌合之众》这本书),而为真理站在民众的对面也必将是一件辛苦绝伦的事,历史中的哥白尼悲剧正是其中代表。

陷阱二:简化主义

简化主义陷阱就是指人们对于简化事物的过度追求。科技进步直接导致信息量呈指数级爆炸增长,如今人们不管干什么都希望简化。读著作只看写好的要点概览,看电影只看“2分钟带你看完XX电影”。当然这里并不是批判简化,因为它的确能帮助提高效率,在需求目标明确的情况下,对事物在某方面做简化提炼这种做法无可厚非。
但需要避免过度简化,因为我们须知“一个整体大于其组成部分的总和”。就如同大学时期考前突击“必考要点”的我们,虽然考试结果可能成绩喜人,但你真的敢拍拍胸脯说我掌握了这个知识体系?等到需要在实践中应用时,往往是悔不当初。

陷阱三:情感误导

当我们选择性的忽视掉一些与我们情感相抵触的信息时,这个时候就已经掉入了情感误导的逻辑陷阱了。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你对某个人的初印象就不好,那么接下来他的一举一动都可以被你的放大分析,你的大脑很可能自发地为这种不好印象寻找证据。

陷阱四:滥用专家意见

滥用专家意见是指不经论证就让专家的话作为我们行动的理由。如果某个专家说应该这样做,即使其没有说明相关的理由,有些人也会直接将专家的话作为行动的理由,这样在逻辑上看来是不理智的。生活中的一些盲从权威现象就是其中典型,比如说前些年,一些老人因盲从所谓专家的话生吃黄鳝养生结果导致住院。

陷阱五:两难陷阱

常见的两难陷阱实际上更多特指一种谈判情景,谈判方对一个问题只给出两个困难的选择,通过制造出一种情况急迫的氛围迫使用户选择那个糟糕程度更轻的困难选择。但问题的实际解决方案很可能不止两个,这就要求我们提前有意识掌握这种思维陷阱,下次再遇到类似问题时,我们可以先思考还有没有其他的解决方案。

陷阱六:止于分析

人类天生就是分析动物,从小就喜欢分解不同的事物。最典型的例子便是给儿童一个模型玩具,他铁定不到一周时间内给你拆开得七零八落的。我们不能去怪小孩,毕竟拆分开一个事物的组成构件既是好奇的天性使然,也是其一种快速学习方式。
生活中,我们也常常就像小孩一样对遇到的事物进行拆解分析(物理或精神的),在弄清楚事物的组成构件后,就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掌握了这个事物的本质。但其实我们就像拆开后组装不回原模型的小孩,就如简化主义中提到的“一个整体大于其组成部分的总和”,我们止于分析地了解了组成部分的总和,但却没有了解其组成构件的相互作用和联系方式。这对应着学习的阶段就是:我们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没有能够联系知识框架,将其内化。

陷阱七:质的量化

质的量化是指现代社会我们越来越重视数字指标,似乎万事万物皆可量化,我们日渐沉醉于量化的假象中,即使不能够被量化也认为可能只是限于技术手段的落后。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质量是不可能被量化的,如果我们认为质量可以完美地被数量所量化所定义,那么质量和数量之间的界限也就消失了。
但实际上,许多重要的事物是不能被量化的,比如爱、善良、美丽、自由这些都是量化不了的事物,我们说不出它们的重量、速度、面积,也找不到可以衡量其的数字指标。也正如理性永远成为不了生活本身的主题:逻辑推理固然重要,但生活的主角-人毕竟是感性与理性兼而有之的动物。即便理性真成为了生活的主题,但那样的生活真的没有脱离生命的意义吗?
最后指出质的量化这个思维陷阱是希望能够提醒一部分已经具有良好逻辑思维感的朋友,他们的生活往往充满了理性,但某些场合下其可能过于集中于理性,导致生活或和他人的交流中,其往往在第三方眼中显得过于“据理力争”,但先贤不是早就说过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吗?
最后一起来回顾一下,全文先介绍了逻辑学中的几个重要概念(逻辑、事实、观念、真相),然后简单描述了传统逻辑学的内容框架-四大基本原理,后半部分主要介绍了七种常见的非逻辑思维形式。现在你对逻辑学有个简单的认识了吗?
 
作者:蓝调Lee,微博号:蓝调L

关键字:产品经理, 逻辑思维, 事物, 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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