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何从一名忠实 PC 用户转化成了 Mac 脑残粉

小学毕业那年(1998年),父亲给我买了第一台个人电脑,那是一台由英特尔赛扬300A CPU驱动的“兼容机”, 所谓兼容机就是那种由各种零部件攒成的电脑,相比那些所谓厂商定制的“品牌机”,性价比要高不少。这部电脑伴随着我从初中走到了高中毕业,从Win98走到了Windows Me,并在我高考之后正式退休,被另外一台父亲从某倒闭网吧购入的二手兼容机取代了。虽然是台二手机,但是其配置却已经强大了不少,上面运行着可能是微软推出的最良心的一款操作系统- Windows XP,人称叉屁。

由于自己从初中开始就对计算机有着浓厚的兴趣,高考后报志愿的时候我毅然选报了计算机专业,虽然那所大学的绝对强项是地质学。大一的时候,由于学校里的宿舍没有办法容纳所有大一新生,我们被安排住到离学校两公里外清华南门对面的一个小区里,出于消防要求,学校严令禁止学生在宿舍里安装台式电脑。而我作为一个熟练使用电脑六七年的电脑迷又是一名计算机专业的学生怎么能容忍没有电脑的日子,恰逢当时(2004年)联想推出了一款名为旭日150的入门笔记本电脑,在父亲的支持下,我在中关村购入了人生的第一台笔记本电脑,这在当时大学生里还是非常少见的。

电脑买回来了,可是我却被计算机专业排山倒海的数学课给打趴下了,在大一结束后被迫转了专业,开始学地质学。但是我对计算机的喜爱依然没有削减,虽然我从来都没有认真学习过编程,但是对于倒腾各种盗版软件和操作系统却非常在行,各种番茄花园,雨木林风,电脑城的好坏优劣了然于胸。当时男生宿舍里几乎所有人需要重装系统都会找我帮忙,或者跟我借安装盘。这个习惯甚至一直跟着我的第一份工作到了非洲,当时一直会在硬盘里随时备着自己珍藏的操作系统镜像,时不时的给钻井队的工友和一些非洲黑人们装装系统。

第一次接触Mac是在2009年在阿联酋培训的时候,一个美国哥们跟我同住一个房间,当时我们用的都是公司给清一色配备的戴尔笔记本。但是这个美国哥们自己有一台随身携带的Macbook小白,因为公司不允许在电脑上下载盗版文件。我们偶尔会用这台Macbook来下载一些美剧一起看。这个过程中我也用过几次他的Mac,当时的感觉就是,这个操作系统真JB难用啊,为什么会有人花这么多钱买这么一台不中用的东西?

记得在HBO著名美剧《欲望都市》里有这么一个桥段,剧中Carrie的Mac坏了,当她把电脑拿到修理部的时候,修理部的人一语道破天机: “ Mac Users and PC users are not compatible” , 意思是Mac用户和PC用户性格是如此的不同,他们不可能在一起,就好比西方人认为喜欢猫人和喜欢狗的人也不能在一起一样,最后剧中Carrie和Aidan还真的分手了。虽然只是一个美剧中的虚构桥段,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却对此深信不疑,甚至在约会女孩子的时候会在意她们用Mac还是用PC,因为我笃信自己是一个完完全全的PC用户。

2012年在我去加拿大留学之前,我买入了自己人生中的第四台PC笔记本电脑 — Dell XPS 14z,这台全阳极氧化铝合金电脑乍一看跟当时的Macbook Pro还有几分神似,但是却是我买过的最差的笔记本电脑。接口不合理,使用体验很差不说,而且非常不耐用,没到三年的时间,耳机插口,键盘的某些键相继失灵。而微软在同期推出的Windows 7, Window 8 和 Window 10三款操作系统确是一个比一个令人失望,而我自己也早就过了那个一个礼拜不重装一次操作系统就不爽的年龄,Windows系统隔三差五出现的各种小毛病,再加上越用越慢的顽疾让我非常不爽。

就在这个我对PC无论软件还是硬件都极其失望时期(2013年末),我从父亲那里继承了一台2010年出厂的Macbook Air。之前父亲在用的时候一直都是在跑Windows系统,我拿过这台机器后,第一件事就是先抹盘安装了的当时苹果刚刚推出的OSX Mavericks操作系统。

虽然一开始还是有各种这样和那样的不适应,但是我发现自己很快被这个优雅漂亮的操作系统给吸引住了,而且这台笔记本无与伦比的键盘与触控板操作体验也让我的工作效率大为改善。慢慢地,这台只有2G内存,64G硬盘的二手Macbook Air取代了那台Dell XPS 14z,成为了我的主力电脑,并且伴随着Yosemite,El Captain,MacOS Sierra等重大系统升级,陪着我一路走到今天,而我也在这个过程中从一名PC忠实用户,转变成了一名Mac脑残粉。《欲望都市》中Mac用户和PC用户不能在一起的传言不攻自破,因为我怎么会不能跟自己在一起呢?

就在今天凌晨,微软刚刚举行了一场非常震撼人心的发布会,推出了包括Surface Studio,Surface Book在内的多款PC新品,剑指苹果公司的iMac和Macbook。从硬件层面来看,微软的确在迎头赶上,但是我觉得在未来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我依然会坚定不移地驻守在Mac阵营。

在我看来,决定用户体验的不仅仅有硬件,还有与之相匹配的操作系统,而最重要的则是基于这个操作系统的软件生态,而这个软件生态最终又是由开发者所决定的。作为一个自媒体从业者,我觉得目前的MacOS的软件生态要比Windows好太多,很多非常棒的软件都是Mac Only。而我也认为,对于绝大多数的数字游民而言,Macbook都是不二之选,所以如果你是一个刚刚上道的数字游民,想换台新的电脑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推荐你买Mac,虽然一般情况下Mac要比相同配置的PC要贵很多,但是你一定会在之后的使用中感到物超所值。

写于2016年10月28日凌晨苹果Mac新品发布会前夕(我已经准备好要买买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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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数字游民部落

关键字:体验, m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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