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零售的冰与火之歌3——天命所归的“新中心”
新零售的“新”是什么?是更好的体验、更高的效率、更智慧的体验、更个性化的服务?品牌猿认为,只要用了“更”,就都不能称之为“新”。
“事实显而易见,但是观点却至关重要”。
笔者认为,【新零售,以用户为中心,数字智能下的场景零售】。
【用户为中心】X【数字智能】X【场景零售】,待我们掰开,揉碎了,再融合、唤新,与大家一一分享。
三、新零售的“新中心”——以用户为中心
【以用户为中心】,其“新”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 由“以商品为中心”转向“以用户为中心”,可称之为第一“新”
旧(传统)零售,以销售为目标,以商品为中心,以盈利为目的,以股东回报为准则,在他们认知里, 顾客为企业创造价值;本质是——零售商/品牌商主导权大于消费者权力。
从这个角度,无论是传统的百货商店、商场、超市、便利店,还是那些借用无人便利、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现代方式以销售产品为目标的零售,都可以认为他们是旧零售。
这是新零售和旧零售的本质区别!
即使“顾客至上,用户第一”的口号喊上几十年,大部分企业的认知,企业永远是第一位,“顾客第一”只是一种文化和价值观,或者是前进的方向和目标;当真正要去做的时候,时时、事事、处处“用户第一”,认知的阻力和成本的压力让其很难实现。
就如你走进一个传统零售终端,坪效的要求,业务的压力;店员首先对你进行预判,非潜在用户爱理不理,潜在用户盯着去跟,总之就是为了转化。
而宜家、无印良品、星巴克这些零售终端,自上而下的文化,让体验和服务渗透在员工的骨子里,当做新零售也不为过。
伴随着消费升级,新用户的崛起,新认知的升级,以“人”为中心,或者是以经营用户为中心,成为更多品牌的共同认知后,新零售的基本价值才逐步形成。
并在持续的创新中,将“用户”提升到一个革命性的高度。
“将用户体验做到极致”——乔布斯
“不是为用户着想,而是站在用户立场着想”——铃木敏文
“世界上有两种公司,一种是尽可能地说服客户支付一个高的利润;另一种是拼命把价格降到最低,把利润都让给消费者的公司。”——贝索斯
“如何可以少赚一点,今年毛利10%,明年争取9.5%,后年9%就好……”——吉姆·西格尔
或许可以确定地说,从不做调研的苹果、诞生了三十年的7-11、全世界最以客户为中心的亚马逊、会员典范的Costco——凡是以用户为中心 ,即使用户中心的位面不同,但都可以称之为“新零售”。
从这个角度来看,打折促销/去库存/傍热点为核心的直播带货和电视购物没有本质区别,就是披着“网络技术”皮的旧零售。比如,格力董明珠的直播带货。
当然,从用户(供需)角度出发的直播带货,如李佳琪薇娅、如央视主持人直播助农、如各种大佬的场景直播……,他们可以看做“新零售”。
因为他们站在用户的立场和角度,借助“新主播”+“新场景”建立的新信用关系,实现了“新效率”。
而新效率,既有供应产品时间的提升(及时快速),除了现成、现场、甚至现造;也有与用户互动效率的提升,如场景化情绪的激发,与直播用户的互动反馈、及时发现用户的负面不满情绪、引导用户生活方式的升级,随时反推供应链的升级……。
这才是直播带货被称为“新零售”的根本原因。
2、是“用户”,而非“消费者”,可称之为第二“新”
在大部分对新零售的定义中,强调的是“消费者、客户、顾客”;即使如阿里的定义。
在消费者成为生活者,人人都是创造者的今天,品牌猿认为,“用户”,更符合新零售的基因。
什么是“消费者”?
本质上是零售企业认为的一次性购买,而如果从“用户”角度出发,自理念到行动就大不一样:
- TA们不仅是购买产品的消费者/客户/顾客——企业的终极目标是卖货给TA们;而是产品和服务的使用者——企业的终极目标是服务;
- TA们不仅是信息/广告的接受者;而是品牌信息/内容的传播者和创造者;
- TA们和品牌不仅买卖关系——从消费者到忠诚者,就是要赚多少钱;而是一种共生共存共进的关系——一起创造生活、驱动进步。
- 从数字化来说,消费者代表的是的消费数据,无法转换为品牌自有数据;用户代表的是数据资产和记名消费,每个用户都有自己的ID,可追溯,可表达。
因此,即使30年前成立的茑屋书店,可称其为新零售;而+咖啡,+策展,+艺术,+文创,+第三空间……的言几又、西西弗们,只能说是新零售刚入门而已。
2003年,茑屋书店的母公司CCC推出了T Card和T积分。
最开始的时候,茑屋书店发行T卡,方便用户购买和借阅图书,用户可以用积分来享受折扣福利,以此来提升书店的复购率。
接着,利用庞大的“T卡”会员数据,分析用户的消费行为,描绘用户画像,提升书店选品品质,实现精准营销。
随着运营规模的不断扩大,茑屋书店积累了2000万的会员数据;开始与大型商超、餐饮、便利店、加油站、银行等行业结盟,将T卡的积分制度推广至其他行业。
十多年的发展,茑屋书店的T卡成为日本两大积分卡之一,覆盖了日本衣食住行60多万家店铺,沉淀着7000万日本人的消费数据,同时这也成为了茑屋书店甚至CCC集团的“制胜法宝”。
同时,用户在其他店铺购买时,T卡系统还会分析用户喜好,精准推送新品,订单转化后,CCC集团可从订单中分成。
如今,茑屋书店20%的收入依靠书店等零售收入,80%来自T卡的特许经营业务。
所以,构建了“用户的共同成长体系”的蔚来也可以说是新零售。而那些以为线上开个网店、直播卖个车、搞个数字化、送咖啡的体验馆就号称新零售的品牌是无法触及其精髓。
3、是“用户”,而非“用户体验”,可称之为第三“新”
在阿里巴巴对新零售的定义中,是“以消费者体验”为中心,在品牌猿看来的“以用户为中心”,不仅包括“体验”,还可以藏下更大的未来。
必须认识到的一个关键点,“以用户为中心”——【不是为用户着想,而是站在用户立场着想】。
这意味着,如果站在用户立场,“以用户为中心”就拥有更时时,更处处的场景:
1)以用户为中心的体验迭代
“体验”这个词,在流动的数字时代无时无刻不发生着变化,算法推荐、线上线下、即看即买、即买即得、内容直播+、云服务、本地服务、意义消费……;新零售不是为用户升级某一体验,而是从用户角度持续不断的创新体验,创造体验比迎合体验更重要。
2)以用户为中心的产业链重构
万物互联时代,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对供应链一往情深。传统的产业链重构,往往以企业为主导,修修补补。
如果以用户为主导:“用户在哪里,用户的资源在哪里,产业链就偏向哪里”这样的中心下,重构的产业链,才能持续被打破、颠覆、创造;只有这样的产业链搭配、碰撞与聚合,才能催生出更多的新业态和新手段。
3)以用户为中心的经营法则
从经营商品到经营用户,而不是数据;运营用户唯一的ID,实现权益融通,体验融合和场景融创,直到实现用户体验的无缝场景自由转换。
零售行为的主体是人,满足人性的需求才是根本。
技术的创造也始终于人,通过对用户的需求、生活、精神的技术赋能,真正提供、创造和预见用户价值。
【以用户为中心】的新零售,既是回归商业的本质,也是寻回科技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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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猿。新商业生态的窥探者,达尔文进化论品牌接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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