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互联网:究竟还是不是用户的互联网

互联网总要改变的,主体从平台走向用户,这不是任何人或组织的选择,而是互联网自身做出的根本选择。

一、姓“平”还是姓“用”

互联网最根本的问题就是体制问题,主体是用户还是平台,正如人类社会最根本的问题是政体问题,走向专制还是民主。

平台为主体是互联网发展的必经过程,在互联网的初期阶段,网络的快速建设需要以平台为核心集中力量办大事,平台确实很好的完成了这一使命,为用户带来了全面且极具体验的产品服务。

但这也埋下了两大问题:

  1. 平台和用户在互联网中的的关系不明确,权责不对等:平台为主体也意味着平台掌握一切,定义各种规则,占据主导控制地位;用户暂时放弃了自治的权利和能力,这蕴藏着不可调节的矛盾冲突。
  2. 二是网络的垂直性质,平台间各自为战,业务独立:垂直性质在短期是有利的,可以保证平台在某一领域的绝对垄断地位;但长期是不利的,会严重限制其在其他领域的发展空间,造成跨界难和出海难。

二、互联网不同阶段的主要矛盾

在平台为主体的草创期,互联网的主要矛盾是用户对网络服务强烈而广泛的需求和产品功能及体验的不满足之间的矛盾,一切工作的重心都是为了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从0到1建设起来,非此主要矛盾的各种矛盾都必须让位于此主要矛盾。

但当互联网进入成熟稳定期,各种基础建设和功能服务完备,互联网的主要矛盾就会转变为用户和平台之间的矛盾。具体表现是平台日益商业化的需要与用户自我保护自我治理需要的矛盾,信息自由的本性与传播路径的平台分割化矛盾。

鉴于平台本质上是商业主体,必然为了利益难以自我约束,且暂无必须改变的外部被动压力,所以该主要矛盾几乎无法解决。

但平台与用户之间的矛盾是不能逃避必须要解决的,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边界也是必须要明确的。随着时间发展,长期积累的用户忍耐力终将爆发,将该矛盾带向不可预测和失控,必然会产生革命性的变革要求。

三、网络产品的特殊性

互联网产品与传统产品有着本质区别。

传统产品是一次性商品,提供给客户并获得收益后就完成了交易。后续该商品提供商不再对消费者产生直接的影响。如卖家买了一件服装后,后续商品并不能通过该服装对用户产生直接的影响和控制。

网络产品并不单纯,除了满足用户的需求外,天然带着一种平台对用户的“影响力”,这种影响力是明显且强烈的。

这种影响力有可能会是服务优化的延长(营销和留存),也有可能是对用户的控制(基于功能服务的网络行为控制和基于完全托管式合作的资产数据控制等)。

如何定义和使用这种影响力,就成了核心问题。

当前的平台互联网,这股“影响力”仍旧处于平台的控制下,平台将这股“影响力”与其产品绑定,视为附属连带功能不予区分,同为平台拥有的合法权利。

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

  1. 一是平台产品和赋予用户的账户资产等,用户只有使用权,平台拥有所有权,平台完全掌控用户;
  2. 二是平台有能力为用户推荐乃至强制发送任何内容,这两个能力都是非常危险的“核能力”,必须要加以管制,否则在不可能获取信任的海外,全球化发展几乎是不可能的。

且平台商业性质的追求,更多的趋向于控制这股影响力,更会加快这颗“定时炸弹”的爆炸时间。

网络产品如何去掉这种连带附属的“影响力”,保持其产品功能的单纯性,真正做到“用完即走”,这在互联网上是非常核心的问题,也是必须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四、互联网的效率问题

对互联网效率的认知大致可分为三种。

1. 基建性效率

互联网从PC时代走向移动时代,从固定场所的固定设备走向了随时随地可用,后续会走向万物互联的智能时代,基建的变革会带来生产效率的质变。

我们可以期待终端设备从桌面走向手持,走向可穿戴甚至走向脑机连接;我们也可以期待我们的视野从固定屏幕走向任何场景下的即时屏幕,从单个设备走向全量设备。

2. 注意力效率

平台互联网的产品都可以定义为“注意力产品”,特征是平台提供一统化的入口,用户在任何场景产生的垂直需求都可以快速的找到此入口进行满足。

注意力产品打造的一统化品牌,有利于解决用户对需求处理的不知所措和选择迷茫,提升服务满足效率。

诸如通讯工具大家第一个想到的是微信,寻找信息第一个想到的是使用搜索引擎,购物第一个想到的是购物平台等,而不是陷入选择迷茫不知所措。

但也有弊端,平台不可能在所有领域都建设起一统化的品牌和入口,尤其是在细分领域。简单说。功能服务的一统化品牌注意力会随着业务的不断细分而逐渐减弱乃至完全丧失。

3. 连接方式效率

用户间、需求和服务间都是通过平台间接连接的,用户互联网追求的是直接连接。

用户互联网和区块链都追求点对点直接连接,但本质是不同的;区块链思维下要做的是去平台中介,实现用户之间的点对点连接。

而用户互联网思维下要实现的是任何互联网独立因子之间的直接连接,粒度更小,追求的是在触发需求的场景位置处,通过触发因子在不需要转场的情况下,即时完成连接。

五、互联网需要新的领袖

平台毕竟是商业性质,且其当前依旧停留在互联网草创期思维圈地思维,对已经进入稳定期需要主动改变并没有强力的意识或主观意愿;为了利益最大化,希冀于外部客观条件推动实时择机进行被动改变(如监管有限作用的勒令整改等)。

正如军阀为了利益不会主动推翻“帝制”,待革命派披荆斩棘造成势不可挡时,军阀又可顺势摇身一变成为革命者。这对军阀来说是最好的策略,但对胸怀一统的人来说,投机选择却是不可取的发展策略。

平台是一隅能力,其竞争策略是“挟产品以令用户”。

所有的重心都在研究如何占据用户,所有的精力都在思考如何更好的圈地竞争。不识大局,无视互联网发展的根本需要,更无视互联网对其提出的要求和担当。

不同平台提供的服务之间存有边界,严重阻碍用户在使用不同服务时的快速自由切换,对当前互联网的发展起到了阻碍甚至倒退作用。

最重要的是平台创造的网络氛围对用户及后续创业者带来价值观上的消极影响,使后来者亦步亦趋,只重商业而不尊用户,圈粉用户更优先于提供对口服务。

互联网自身不会允许平台这种军阀状态的长期存在,后来者也不会一直受制于平台的钳制,平台不主动改变,就会被改变。

互联网需要新的领袖,拥有互联网全局视野的领袖。除了用户需要什么、平台需要什么,更需要思考互联网本身需要什么、如何治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以及如何做。

拥有用户互联网思维、制定用户互联网的发展策略,创造用户属性的连接和产品。这样的领袖有可能是主动改变后的平台,也有可能是后来者。

六、互联网的可持续发展需要

1. 无秩缺管的网络环境

1)从监管上看

虽然有相关监管部门和法律规则的存在,但相关部门永远是充满神秘感的,其发挥的作用并不会影响和限制平台自由逐鹿,进行粗暴式的圈地扩展。

2)从业务和产品上看

更是没法管制,垂直化的性质创新乏力,加之资源竞争的性价比远远高于创造竞争,必然导致平台陷入重复性质的无限战争。

3)从内容上看

有人生没人管。

创造虽是每个人的权利,但在公域领域的内容,无论是价值观和思维认知的培养,都会对消费者用户产生深刻的影响。只尊重单方面的野蛮创造而忽视内容消费后的影响,必然混乱无序。

4)从主体关系看

用户完全受制于平台,无论是通过产品服务进行的网络行为,还是托管于平台的账户资产、行为数据等,都无法自我决策;平台的商业性质和用户的自治自护需求的矛盾也将持续激化。

5)从影响力上看

平台掌握了一切的话语权,占据了任何可能发声的位置,舆论的控制能力凌驾于法律规则之上,这也必然导致用户和平台对影响力的争夺陷入持久战。

2. 全网性问题无法解决

平台毕竟是一隅能力,无法解决全网性的问题。诸如网络安全、反欺诈、信息真实性、隐私保护等这些,是全网所有平台都必须面对和需要解决的。

即便是巨头平台,上限也不过是只能解决本平台范围内的问题,且这些问题解决的动力完全来源于平台自身发展的选择和需要,尤其是诸如用户数据等对平台产生较大收益潜力的问题,是处于可选择部分解决或有限解决状态的。

平台并无强烈的动力去致力于解决这些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思路也是建立在平台对其私方拥有这一前提基础上,并不能提供彻底解决的方案。

如平台所谓的保护用户数据,本质是保护平台对该用户数据的私有性和垄断性,并不是保护用户。

3. 跨域出海难

平台业务跨域出海难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垂直形态的业务竞争方式,二是网络产品的特殊性(影响力监管问题)。

平台垂直思维下玩的是圈地拼图游戏。

根据场景的不同提供对应垂直化的产品,某个产品在该垂直领域率先实现一统奠定根基;基于此优势,如此复制,提供其他领域产品直至覆盖占领,最终实现全场景一统。

这种思维有其必然性,源自互联网早期草创阶段,必须要先垂直化提供产品完成积累,并建立超高的竞争壁垒,以资源和资本为护城河绑架创新抵制颠覆。

这种思路在平台互联网是明智之举,但在用户互联网就不再明智,因为这种思路只是争霸思路而不是统一思路,只能出现多强并立的局面,短期内谁也不能战胜对方。

更重要的是,这种思路会不可避免的受到源源不断后来竞争者的冲击,必将陷入重复替代的循环苦战。

这种思路同样在出海道路上难以走远,网络服务(几乎都是可替代性的)必须低于政治安全。

进入到另一个国家,处在信任感几乎为零的环境,平台这种产品自带的“影响力”就会被无限的放大,成为凌驾于产品服务之上的最核心问题。这种自带的“影响力”就会完全变成定时炸弹,不会有任何一个国家愿意承受别国的炸弹袭击而坐视不管。

再多的保证,再多的自证清白都无济于事。就像你拿着一把枪顶在所有国外国民的头顶上,对他们的管理者说我只是顶着,并不会开枪——面对这种解释,没人会接受,即使你自己遇到这种情况。

4. 互联网当前工作重心

在互联网的初期阶段,以建设为中心,圈地性质是被允许的,基于此的各种问题不会成为核心问题。但当互联网进入到当下的成熟期,这些问题就成了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当前的平台互联网,基础建设和产品服务已经足够完善,且已到了泛滥地步,用户不缺某一款产品,也不缺边边角角所谓的服务优化。

抖音是内容偏娱乐化的短视频产品,我们就真的需要一款同样的微视?我们需要真实状态的内容,但视频号就真的能代表真实性吗,就不会为了可能的需要而发生改变吗?

——更不要说互联网上尽是模仿重复的同质化产品了。

当前互联网的工作重心是解决整体互联网可持续发展需要的问题,而不是为了满足单个平台的发展需要的问题。诸如网络环境治理、各主体的关系和权责边线、所有权归属问题、安全问题、数据保护、垂直业务的平行化发展等问题。

这些问题并不是随着当个平台的产品和服务的迭代优化而自动消失,必须要重视和直面。

 

本文作者 @晓杰Le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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