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新规”之下,长视频未必赢,短视频未必输

近几年来,短视频剪辑行业逐渐兴起,平台内容创作者通过剪辑和解说的形式,精简原视频篇幅,满足城市上班族快节奏的生活方式。

同时,短视频剪辑行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诸多争议,在这之中最受关注的是短视频剪辑的侵权问题。今年4月,为遏制行业乱象,爱奇艺、优酷、腾讯、华策等影视平台和上游内容公司签署关于影视版权保护的联合声明,呼吁短视频剪辑运营者重视版权保护,避免误入侵权泥潭。

为了进一步提升内容质量和遏制错误虚假内容的传播。12月15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了《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2021),其中第93条规定,短视频不得未经授权自行剪辑、改编电影电视剧。

类似这样的声明和细则还有不少,有趣的现象是,许多协会关于短视频剪辑声明的发布,往往会引起部分网友们的质疑,有的甚至会为短视频剪辑辩护,那么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源在哪?

01 短视频剪辑已成“时代特色”

短视频剪辑的发展,离不开中短视频平台的崛起,最具代表性的无疑是抖音、快手和B站。与“爱优腾”等长视频平台相比,“抖快哔”的时间黑洞属性更强,平台的“用户生产内容属性”天生适合用户拍摄、剪辑和分享视频。所以在各种关于剪视频“二创”的行业声明中,主要参与者是长视频平台,中短视频平台则是短视频剪辑的受益方。

以社会视角来看,人们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生活变得愈发碎片化,助推了短视频影视剪辑的发展。对于许多上班族而言,工作日中没有太多完整的时间能静下来看一集40分钟的电视剧或一个半小时的电影,快节奏的剪辑视频正好适合在公交和地铁上观看。极光大数据显示,在今年三季度中,抖音和快手的用户日均使用时长最高都超过130分钟,远远领先传统长视频平台不足80分钟的日均使用时长。

其次,快节奏的短视频能够压缩我们在某一信息点上的停留时间,从而加速信息浏览频次。如同样是20分钟的时间,看长视频只能看半集电视剧,而同样的时间则能在中短视频平台上看好几条不同内容的视频,可以是新闻资讯、财经或历史文人等,虽然这些信息是碎片化的,但至少能让用户了解到大致的内容,有的时候“懂得少”要比“完全不懂”更重要。

在财经网发起的一项名为“你会在短视频平台看影视剧剪辑吗?”的网络投票中,在本文截稿前共有5301名网友参与,其中“实不相瞒,看剪辑才会去看原作”的选项获得3511票,占比为66.2%。该得票结果反映了一个现实问题,在短视频平台上看影视剪辑内容已成为部分用户筛选影视内容的主要方式之一。

在PC互联网未普及之前,用户是电视播放什么就看什么,在PC互联网普及再过渡到移动互联网时代之后,用户在播放硬件和平台内容上都有更多选择,但容易被忽略的是,“选择本身也是一项成本”,并且选错的代价一般都不低。

一般一部国产电视剧的长度都在30集左右,若自己直接去看,往往需要看1-2集才能判断一部作品值不值得追,即用户需要承担40-80分钟的追剧筛选成本,对于许多上班族来说是难以接受的。像豆瓣这类评分制网站,以数字形式告知用户的方式偏“硬”,而影视剪辑和点评的展现效果更形象,透过视频弹幕和评论还能进一步判断该剧值不值得追。

短视频影视剪辑由土壤(社会快节奏发展)、舞台(中短视频平台)到用户价值(内容筛选),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行业发展的供需循环,甚至可以说短视频影视剪辑是这个时代下部分用户追剧娱乐的生活缩影。需要注意,直接用版权视频剪辑并解说,在网络上上传“XXX分钟看完XXX剧”的方式侵害了版权方的权利,这也折射出一个新的问题,用户对短视频影视剪辑的需求和剪辑者侵权之间的矛盾如何解决,若直接以一刀切式的清理掉所以影视剪辑内容,只是掐断内容供给但用户的需求却还在。

02 中短视频平台与长视频平台的“时间争夺战”

从多份行业声明来看,关于短视频影视剪辑的争议,背后其实也是不同视频平台间对于用户时间的争夺。一方面,中短视频平台上的部分内容的确涉及侵权问题,有的甚至存在低俗内容,行业需要进一步规范化发展;另一方面,影视剪辑内容是中短视频平台圈住用户的一大关键点,失去这部分内容或会流失掉部分用户。

在互联网流量逐渐见顶的今天,各大平台都在争夺用户的停留时间,对于视频平台来说,能否留住用户的根本来自平台内容吸引力,主要包括平台内容数量、质量和独特性。中短视频剪辑运营者的素材多是电视剧和电影,具有版权的也多是长视频平台,拿着自己平台的内容为中短视频平台创造内容独特性,对长视频平台来说自然是忍不了的,此前爱奇艺就因版权等相关问题起诉B站。

比较尴尬的地方在于,对于视频剪辑创作者而言,长视频平台本身并不适宜视频剪辑生态的发展,只能将稿件投递到没有视频广告、更注重算法推荐和社区氛围更活跃的中短视频平台。而在这场时间之战中,如何界定影视剪辑侵权变得极为关键。

与部分用户所想的“所有第三方影视剪辑都可视为侵权”不同,笔者在查阅《著作权法》后发现,一些情况下的视频剪辑并不算侵权。《著作权法》第四节“权利的限制”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也就是说,介绍和评论方向的内容在合规的前提下可以使用剪辑的视频,那些纯整套剧情解说的剪辑内容则算侵权。此外,因为有“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的解释,版权方认为剪辑内容侵犯到自己的权利时,仍能状告对方侵权。

本次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的细则更直接,规定“未经授权不得自行剪切”,因为该协会属于行业性的非盈利社会机构,所以网友都在质疑其规定的法律效力,可能该细则只能算是行业自律公约,需要相关平台自觉遵守。不过值得关注的是,在广电总局官网上已转发了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的新细则,以后广电或会亲自出台新规定。

对于充满欢乐的B站鬼畜区来说,若不能剪辑直接让UP主们没了视频素材来源,或会影响到整个平台的内容板块建设。

笔者认为,该细则的发布意味着长短视频的“时间战争”已上升到了行业协会层面。市场蛋糕就这么大,抖音、快手和B站的崛起让原有的格局失衡,近几年国产低质量电视剧增多,引起了用户的反感,北京商报还发布过标题为《别让“神曲”和“神剧”再神下去》的文章,部分国产“神剧”让用户对长视频平台失望,内容属性更多元的中短视频也因此成长,此消彼长的局面加剧了双方的矛盾和竞争,而短视频影视剪辑问题则是矛盾的爆发点。

03 短视频影视剪辑问题只是前奏

在行业的规范化发展下,那些侵权的短视频剪辑内容应当被扫进历史的回收站里,但“一刀切”式的规定并不可取,只会带来适得其反的效果。

短视频剪辑行业也在经历着内卷,毕竟每年上映的新电视剧和电影数量有限,部分为了流量的玩家只能硬着头皮吐槽,故意不提影视作品的优点而放大缺点,脱离了影视点评的范畴。影视剪辑的规范化发展是在提升行业内容质量的下限,而非直接“一刀切”。

用户担心的另一个问题是,“一刀切”式的方案可能会丧失部分内容创作者的独立性,为了获取免费版权选择和作品版权方合作,使所谓的影视点评视频变成新形式的电视宣传广告。或许是为了降低短视频剪辑的风险,并满足用户对“精简”影视剧的现实需求,抖音和快手都将目光转向短剧赛道。

通过平台与MCN等机构的合作,能够避免侵权的风险,竖屏观剧模式和不拖沓的剧情正契合上班族碎片化的追剧需求。目前在抖快上已有多部播放量破亿的短剧,一定程度上证明了短剧模式的火热。

以前是将其它平台的长内容剪成短内容,现在是鼓励平台内容机构自己拍自己剪。可能短视频平台意识到只做下游内容的剪辑工并不能长久,发展平台自制短剧不仅避免版权风险,同时还将平台触手伸向剧本、影视IP开发和后期等行业利润更高的地方。今年8月,今日头条作为出品方上线由李现主演的迷你短剧《剩下的11个》,可以预想的是,未来的中短视频与长短视频平台还将爆发更激烈的竞争,现在只是剪辑问题,而以后可能会是优质剧本、明星和IP开发团队等全方位影视资源的争夺,与这些相比,影视剪辑问题就显得太基础了。

中短视频平台与长视频平台的矛盾在于,前者不仅争夺了更多用户使用时间,且中短视频内容时间的延长,直接影响到长视频平台的生存空间。只有更长的视频时间才能承载更多信息点,这是中短视频平台应对内容创作枯竭的一大方法。

 

作者:锋见 ,编辑:半个月亮,微信公众号:锋见(feng_keji)

本文作者 @雷科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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