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自媒体被起诉成常态?
因为认为自媒体人“磐石之心”《摩拜融资6亿美元仍是“水蛭”的命,一旦投资断档立即死掉》文章侵犯名誉权,摩拜将其一纸诉状告上了法院。
在这之前,传统企业万达、美的、蒙牛、康师傅、哇哈哈、农夫山泉,国民老公王思聪、田朴珺,互联网企业百度、阿里、京东、瓜子、优信、人人车,先后将自媒体告上法庭。自媒体被起诉似乎成了常态。
过去,企业起诉传统媒体很少见,赢面也不大。现在企业起诉自媒体,胜诉率似乎还比较高。
自媒体到底是不是媒体,到底该不该遵守媒体规律?自媒体被起诉成常态,到底是企业太强硬,还是自媒体风险意识太低?
一
两年前,万达起诉某自媒体,索赔1000万元。
当时,我有点不解,问某司公关副总,万达为何这么当回事,费劲吧啦起诉自媒体,还索赔1000万。本来万达在理,但这么一起诉,好像是拿石头砸鸡蛋,那鸡蛋再臭,但公众总是同情鸡蛋,砸鸡蛋,也脏了石头。
“你觉得还有其他办法吗?”这位朋友说,“你等着看吧,以后越来越多的。”
这位朋友认为,自媒体最大的风险,就是不把自己当媒体,“传统媒体有编辑、总编辑等把关机制,所以你看看,被起诉的自媒体中,传统媒体出来的比较少。”
这句话没错,报纸、杂志,都有一套相对严格的内容生产、传播机制。
报选题————讨论确定选题———采访———写作(如果采访后发现没价值,到此为止)———编辑把关、修改————总编签字、定版。
一篇文章从策划到交给读者,中间至少接受两次内部显性的审核,一个是编辑,一位是总编。当然,国外的知名媒体,还有专门的事实审核员,亲自联系采访对象,确定采访是否属实、准确,隐形的审核还包含政治审核等等。
而多数自媒体,都是一人搞定、自产自销。很多自媒体其实是没有采访机会的,写稿子引用二手资料,或者爆料等评论、写作,但爆料事实是否客观、真实,这个原本必要的求证过程,基于主客观因素,残缺了。
传统媒体的记者,采访是必要流程,5W要素要全,遇到争议事件,必须采访正反两方,以及客观的第三方专家、智囊等等。无论是新闻操作规范,还是内容产出流程,看似麻烦,却是风控的过程。
因此,过去企业很少起诉传统媒体,如今起诉自媒体成常态,其实有四大原因。
第一,如上文所述,自媒体风控意识不强,把关流程欠缺。
第二,基数庞大,中国报刊杂志总共1900家,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22万记者持有有效的新闻记者证,但微信公众号已经超过了1400万。所以,被起诉多了并不奇怪。
第三,还有些自媒体写稿立场不够公正,基于利益诉求,传播了法律上可以明确认定的明显偏见。
第四,自媒体不可控。
一般传统媒体报道了企业的负面,如果报道没有瑕疵,有的企业想撤稿,可能会通过投放广告等手段,换取媒体撤稿,或者以后手下留情。如果有瑕疵,企业和媒体官方沟通,很多媒体意识报道有问题,可能也会主动撤稿道歉。
“但现在自媒体完全不可控,”上述公关朋友说,“万达那个负面一出来,蹭流量的自媒体大批量转发,只能起诉源头了。”
二
当然,企业、名人起诉自媒体,并非基于采写过程,而是基于传播结果。从目前来看,起诉自媒体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两类:一是名,因为造谣诽谤、或者侮辱,侵犯了名誉权。二是利,给企业造成了损失。
现在企业也很聪明,一般都会同时提出恢复名誉和赔偿精神、经济损失两种诉求。
比如,摩拜起诉自媒题“磐石之心”,是以名誉权纠纷为由,并请求判令被告王某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而万达起诉自媒体的理由,则是“该文冒用王健林先生名义,严重误导读者,侵害王健林先生的名誉权”。
在经济诉求层面,除了律师费之外,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因为侵犯了名誉权连带的经济损失。
比如摩拜要求“磐石之心”恢复名誉同时,赔偿原告的商誉损失暂计100万元,以及律师费等合理费用暂计人民币20万元等。万达则要求自媒体赔偿其损失1000万元。
第二种,则是造成了实际可以评估的损失。比如前几天,美的起诉某媒体,是因为后者的不实报道发出后,3个交易日美的股价大跌,市值蒸发61亿,因此,美的索赔1个亿,也是有史以来企业起诉媒体金额最高的索赔额。
但其实企业起诉,根本上还不是为了赔偿,而是为了恢复名誉,同时也在给自媒体施加压力。通常来说,被告自媒体要找律师应诉,而律师的收费标准,通常是以原告索赔额为基数,按比例收取,因此,索赔额度高,也是为了给自媒体施加经济压力。
不过,从法院判例来看,虽然企业起诉自媒体几乎都胜诉了,但是赔偿额度,一般都要远远低于企业索赔额。比如万达索赔1000万,而北京三中院的终审判决,判定公众号侵权,王健林获赔精神损害抚慰金7万元;散布传播康师傅使用地沟油、向日本捐钱等谣言的微信号,康师傅索赔150万,仅被郑州法院判赔10万元。
某司公关总监跟我说,“你觉得首富差那7万吗,差那100万吗?不差!但那个自媒体差那7万,所以,7万元,足够了,目的达到了。”
三
一旦被企业起诉,其实很多自媒体压力很大,企业有专门的法务部门,起诉自媒体这种简单案件,不会给企业增加不可承受的成本。但势单力薄、经济条件一般的自媒体,一旦成为被告,面临多重压力。
第一、要掏出高额的律师费,有个自媒体跟我说,他找了一个水平一般的律师,还耗费2万元。
第二,耗时很长。这种起诉案件,一般都要耗时数月,法律知识欠缺的自媒体,要去应诉,费时费力。
第三,精神压力。自媒体以一己之力,面对公司,不管是万达这样的首富级企业,还是独角兽创业公司,压力巨大。因为,公司无论胜诉还是败诉,这种后果都可以轻松承受,而自媒体败诉后,既要公开道歉,面临精神压力,又要赔偿经济损失,成为难以承受之重。
第四,长期影响。无论自媒体和企业的诉讼最终结果如何,对自媒体本身的声誉势必也会带来负面效应。一个被贴上“负面”标签的自媒体,往往是不受市场所待见的,毕竟市场人员很难承担这种“政治”上的错误。
企业起诉自媒体为何赢面大,原因还在于很多自媒体没有做好风控。目前来看,入坑的自媒体,主要犯了三方面的错误。
第一,事实层面错误。
比如某电商公司起诉某自媒体胜诉,就是因为某自媒体出现了事实错误,在他的文章中出现了“C轮死”的字样,但其实在这篇自媒体文章出来后,该公司又获得了D轮融资。因此,法院判决该自媒体公开道歉,并赔偿电商公司相关经济损失。
规避事实风险,唯一的办法就是向传统媒体学习:多采访、多求证、不造谣、不传谣,才能不入坑。
第二,评论时,使用侮辱性词汇。
以此次摩拜起诉“磐石之心”为例,摩拜认为,被告自媒体“为达到吸引公众眼球、贬低原告社会评价和企业形象”,使用“水蛭”该极具侮辱性的字眼等丑化原告,诋毁原告是“骗子”公司、通过“欺骗公众”的手段“让自己的品牌形象不那么的Low”、“遮盖自己的Low”,攻击原告“是一只投资者的’提线木偶’,只是一只瘦弱,不堪一击的’病狐狸’”等,对原告名誉侵权。
而自媒体潮起之后,情绪化、极端化、夸张化写作似乎成为了主流,这些带有明显个人偏见的描述和观点,过去不可能见于传统媒体,非不能,而是不愿不敢不屑。极端化表达,也许能增加点击量,却降低了自媒体的专业性和公正性,而且还增加了法律风险,会骂街、声量大,跟有理有据是两回事,LOW逼不是朴实,猥琐不是幽默,碎了节操、丢了人品、骂了公司、也坑了自己。
关于这一点,真的建议自媒体都去向新华社学习,最近,新华社发布了《新华社新闻信息报道中的禁用词和慎用词(2016年7月修订)》,在2015年11月发布的《新华社在新闻报道中的禁用词(第一批)》45条禁用词、规范用语基础上,这版新增57条内容,对38个低俗词汇画了重点:
装逼、草泥马、特么的、撕逼、玛拉戈壁、爆菊、JB、呆逼、本屌、齐B短裙、法克鱿、丢你老母、达菲鸡、装13、逼格、蛋疼、傻逼、绿茶婊、你妈的、表砸、屌爆了、买了个婊、已撸、吉跋猫、妈蛋、逗比、我靠、碧莲、碧池、然并卵、日了狗、屁民、吃翔、XX狗、淫家、你妹、浮尸国、滚粗。
第三,心理上,一开始就处于弱势。
企业并非不能接受客观甚至负面偏向的自媒体评论,在一家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媒体的监督有其必要性。然而,有些自媒体的负面评论,动机却并非出于舆论监督,可能还有其他目的。
所以,自媒体很多时候,并没有足够的底气、精力、资金和企业将官司打到底,更好的选择是息事宁人,接受调解或者判决,该道歉道歉,早日了事。
而企业提起的诉讼,一般都经过专业法务部门的把关和评估,出手稳准狠。一旦强硬提起诉讼,可能维护名誉权的目的就已初步达到,如前文所说,“首富并不差那7万元”。
正是因为上述种种原因,自媒体败诉率相对传统媒体较高。
传统媒体受新闻规范和采编流程制约,自媒体单枪匹马走江湖,势单力薄,如果没有风控意识,被起诉的风险将如影随形。身正不怕影子斜,与其怪企业太强硬,不如先握正笔杆子,长点心,不掉坑。
文/陈纪英、陈合群
关键字:产品经理, 业界动态, 自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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