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 +”代表着一种新的经济形态
“互联网+”是创新2.0下的互联网+发展新形态、新业态,是知识社会创新2.0推动下的互联网+形态演进。“互联网+”是代表着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互联网+”行动计划将重点促进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的融合创新,发展壮大新兴业态,打造新的产业增长点,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环境,为产业智能化提供支撑,增强新的经济发展动力,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
互联网+是当今社会经济和未来发展的重要平台,不仅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也改变了经济社会的发展模式,对当今社会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例如互联网+让人与人的沟通更方便,有更多获取信息的渠道和政府决策更开放提供更多的就业和商业机会,互联网+的存在对于现在和未来经济生活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由于互联网+行业刚起步不久,关乎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和当今经济社会的发展联系越来越紧密,显然很难识别。其次,传统产业为了更好的发展,与互联网+相互融合,令市场上出现更多的新兴产业,所以更加难以描述其定义。人们普遍认为互联网+行业是一个建立于互联网基础上,提供以互联网+形式的互联网服务行业,一般包括,互联网+的基本服务内容,系统化服务,电子商务的服务等。现如今,互联网+行业逐渐发展成为一个相对较为完整的工业体系。
我国互联网+这种行业以互联网+内容服务和电子商务服务为主体,对传统产业形成了一个基本的服务支持和并与其共同发展。互联网+的主要服务对象构成包括许多消费者、商业企业和政府组织等,服务形式和内容多样化。具体而言,互联网+主要包括以下内涵:
(1)互联网+基础服务的提供者。互联网+基本服务,是指互联网+参与者或互联网+其他高级应用程序和服务提供各种类型的基层服务和支持服务。根据级别和服务的性质是不同的,可将其分为三类,即服务提供者、互联网+访问提供商和互联网+服务应用程序服务提供者。服务互联网+访问供应商,主要提供上网服务+,通过自我或租赁通信网络服务提供者,用户访问互联网骨干,用户可以通过电话线,或光纤接入、无线宽带接入互联网。在中国,互联网+访问服务是主要的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
(2)互联网+内容服务的提供者。许多提供商为包括许多消费者、商业企业和政府组织在内的许多用户提供许多的互联网+服务,其形式更为复杂。表2.1为2013 - 2014年中国互联网用户对各种类型的网络服务的使用率。由表中可以看出,网络内容服务的形式存在多样性而绝大多数的应用一直保持增长。
(3)电子商务的服务提供商。在互联网+下,搭建了一个平等的平台,打破了过去传统的组织层次性,动摇了权威行政上的臃肿,消费者和生产者之间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变得越来越民主,同时简化了沟通程序,形成了开放、合作的价值理念,各方参与分享,机会均等,平等竞争。互联网+的产品和服务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在许多功能都能被满足的情况下,消费者的需求是分散的、个性化,购买行为的背后除了对功能的追求之外,产品变成了他们展示品味的方式,这样就要求你的产品是一个精益和迭代的过程,根据需求反馈成长,从而形成一个有机的生命体。如果没有互联网+的良好平台,我国电子商务也不能获得快速的发展。可以看出,把互联网+的发展,促使新兴产业的形成与壮大,大大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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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知财道APP
关键字:产品经理,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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