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逼营销,别自嗨

去年写的文章,案例有点老,但原理还是值得分享一下。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撕逼营销,成为我们朋友圈刷屏的常客,今天王老吉和加多宝的“对不起,没关系”,京东苏宁的“头条不用老板娘”,虽然从公关的角度看,撕逼营销是短期内品牌曝光,获得关注的杀手锏,但从营销人的角度看撕声过后,留下的是一场春梦,还是一剂品牌的强心针,是值得我们思考的。

苏宁算是一个爱撕逼的刺头,先是抓住奶茶妹妹的梗,跟京东老刘撕,后来又扇天猫的嘴巴子,顺大便还创造了全民娱乐的“打脸体”。从公关的角度看效果很欢乐,但从营销人来看,在这场撕逼之后,苏宁到底达成了什么样的目标?是真的让用户对京东不齿,还是双11的流量受到了0.1%的影响,好像并没有,反而这种充满人身攻击的撕逼营销,让网友指责无节操。毕竟罪不及父母,祸不及妻儿。

而相反,去年我认为最成功案例是神州专车对uber的撕逼营销。出手果断,适当的引起用户参与,而且见好就收,绝不恋战。而从目的上来说,打破了消费者对“神州=租车”的固有印象,把“神州专车”业务打入了用户的脑海中。

那么问题来了,品牌该如何愉快的撕逼呢?首先我认为需要达成一个共识

除非一击致命,否则所有以打击敌人为目标的营销行为,都是无效的,甚至是反噬其身的。比如早年伊利和蒙牛的撕逼战,对手没有弄死,反而撕掉了消费者对中国乳业的整体信心。

但也有人说滴滴和快滴就把整个打车O2O市场给炒火了,但我想说的是,我们不能把品牌竞争和品牌撕逼混为一谈。滴滴快滴的补贴战,本质是市场争夺战,这和商家打广告,做促销本质是一样的,只是在O2O领域,补贴的效率更高。

退一万步讲,你真的把对手干掉了,就是对自己有利吗?想想三国华容道的故事,不是诸葛亮设计放走了曹操,哪有后来蜀国一方诸侯的地位。这个世界从来没有一家绝对的垄断,在大多数情况下,妄图毕其功于一役的意图,都是纸上专家在耍流氓。

话题扯远了,回过头来,我们再来看,如何避免陷入自嗨的撕逼营销?我认为主要有三个陷阱

一般来说,企业老板将流量,转化等以具体的数字作为营销人的KPI。而营销人往往也拿这个数字,作为营销目的。这是一个误区,营销目标的达成,不仅以手段有关,更以投入资源相关。但如果营销人无法把KPI转化称品牌上的营销目的,则是营销人的懒惰与失职。

撕逼,顾名思义,有对手才能撕,但选择对手上,90%的营销人脑海直接冒出两个字:竞品。

但最易得到的答案往往不是正确答案,或者不是最优答案。跟谁撕,就相当于选准战场,找到一个有优势的战场,你的营销战役就成功了一大半。

比如苏宁,虽然也是知名电商平台,但相比天猫和京东,无论品牌,模式,产品等方面都差了几个档次,跟不是一个量级的同类竞品撕逼,不是愚蠢,简直是愚蠢。

但相比神州专车,他没有选择同类的易道专车,而是选择了uber。不做产品与产品的对比,而是模式和模式的pk,这招使出来,不论输赢,都是神州专车赢了。

明确了目的和对象,就要选择传播的价值观了。同样,营销人最自然的想法是从产品本身找痛点。这点在常规营销上是对的,但撕逼营销作为特种战,能在产品价值的序列中,找到最具传播价值的爆点则更重要。神州专车,没有谈车更好,更舒适,更准时等特点,而是抓住安全这一个点,并找到大众所关心的传播价值来说事儿,可以说是棋高一着。

新爷说:

撕逼营销作为营销战争中的特种战,有着风格多变,定点打击能力强的特点,在短期内可以起到较好的效果,但同样风险也是与收益成正比,战争中的特种行动,都是难度极大,成功率极低的军事行动。所以,撕逼营销切忌毕其功于一役的妄念,真正有战略步骤的布局营销战役。

文/球爸小新

关键字:产品运营, 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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